2020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索引号 : 011346509/2020-0693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2020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保障系统建设,聚焦目标任务不放松,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加快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住有所居”,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研究探索完善我省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措施,加大城市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以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方式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为主。二是扩宽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渠道,鼓励各地利用集体建设性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商品房配建筹集保障性住房,盘活现有空置公租房。对武汉、襄阳、宜昌等公租房严重短缺的城市,支持以需定供新建公租房。三是各地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市民住房状况,做好本地区“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工作。
二、着力规范公租房管理
一是继续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在做好武汉等国家级试点市县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抓好黄石、鄂州、荆门、黄冈等18个省级试点市县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工作,切实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完成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联网达标工作。在2019年完成武汉等6个第一批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联网城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基础上, 2020年完成全省其他市县的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推进公租房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成果的应用。三是深化公租房管理评价体系及成果运用。2020年将继续开展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工作,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切实提升公租房社区居住品质,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是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地完善公租房信用管理制度,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全省住房保障领域信用管理体系。
三、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一是严把棚改计划申报关。坚持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遵循“六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把控棚户区改造范围、标准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关,做好2020年棚改计划申报工作。二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到市州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建立第三方评估考核机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三是积极指导各地破解棚改融资难题。四是督促各地抓紧做好棚改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20年6月底前各项准备工作就绪,10月底前全面开工。
四、着力强化审计问题整改
一是积极配合审计署、省审计厅做好对全省26个市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工作。二是加强同省审计厅、发改委、财政厅等11个省直部门的审计问题整改会商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审计问题整改的督办工作。三是切实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主责”原则,向各市州政府做好问题清单交办工作,履行督办职责。四是坚持审计问题整改报表制度,按照住建部和省政府要求,做好各市州审计问题整改的情况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并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月报、年报的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住建部和省政府。
五、着力加强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勤学精学明方向。建立学习制度,将日常学习与专题学习结合,学习与调研结合,学习与实践结合,紧扣以住房困难群众为中心的主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用结合,善学善用。二是联创联建树品牌。以党建为引领,开展以“队伍联建、任务联抓、改革联推、品牌联创”为主要内容的行业党建联动,在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中,融合各方资源,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公租房社区公益服务行动,创建全省公租房幸福小区品牌。三是保障民生破难题。针对新市民住房保障、共有产权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工作中的难点,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重点研究,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要,奋勇攻坚破解难题。四是清正廉洁作表率。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带头,持续深入开展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建立住房保障领域的“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深入开展“清廉住建”建设,着力解决好住房保障建设、分配、后期管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住房保障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