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赤壁市冬春生活救助分配方案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0072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2024-2025年度赤壁市冬春生活救助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为了保障2024-2025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的通知》(鄂财环发〔2024〕85号)文件精神和资金来源情况,特制定《2024-2025年赤壁市冬春生活救助救灾款分配方案》。
一、救助方针和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以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二、资金来源
1.《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的通知》(鄂财环发〔2024〕85号),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345万元;2.本级自筹10.723万元。
三、使用范围
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口粮、衣被取暖及生活必需等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救助对象
所有救助对象必须是受灾群众,受灾村(社区)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工作要求,对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分散社区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特别是今年因灾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户,实施重点救助。
五、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六、发放程序
1.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2.救助对象及发放款物数额经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后在村(社区)张榜公示;
3.建立《赤壁市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记录台账》于2025年1月15日前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4.资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七、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对救灾款物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因非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纳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范围,不得优亲厚友和平均发放,禁止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禁止将救灾资金用于工作经费支出,更不许出现截留、挪用、私分或贪污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重点使用原则。特别是优先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和受灾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精准扶贫对象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赤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