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2733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下拨2024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场、区):
经市政府批准,下拨你地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灾害应急救助:因自然灾害紧急转移人员,集中安置的,由各地统一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另外发放生活救助资金;分散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的,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
二、发放程序
1.按照“户主申报、村级(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场、区)政府审核、市应急管理局审定”的程序进行,并同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
2.救助对象及发放资金数额经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后在村(社区)张榜公示;
3.建立《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发放记录表》于2024年9月25日前上报市应急管理局救灾与物资保障股;
4.资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三、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对救灾款物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因非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纳入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范围,不得优亲厚友和平均发放,禁止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禁止将救灾资金用于工作经费支出,更不许出现截留、挪用、私分或贪污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重点使用原则。特别是优先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和受灾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精准扶贫对象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赤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