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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赤壁市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3398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赤壁市教育局

名       称: 2024年赤壁市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赤壁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继续执行将我市省级示范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的政策,现制订分配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省级示范高中:赤壁一中

二、分配生招生计划:今年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占比为赤壁一中2024年招生计划数的40%,共422个(即将今年赤壁一中1055个招生计划的40%作为分配生计划数)。

三、分配办法

根据分配生计划向农村学校倾斜的原则,按照2:1的比例(农村学校分配生占比为城区学校的2倍)确定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具体为:按照农村学校分配生占比将422个分配生计划中的185个按中考报名数分配到农村初中;将另237个按中考报名数分配到城区各公、民办初中(各校分配生指标数四舍五入到整数)。具体分配指标数如下:

(一)城区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

序号

学校名称

中考报名人数

分配计划指标数

备注


合计

4381

237

5.4%

1

第一初级中学

1335

72


2

实验中学

571

31


3

第五初级中学

1010

55


4

实验外校

430

23


5

蒲纺一中宏志班

38

2


6

华舟学校

377

21


7

慧晟实验学校

207

11

民办

8

宏宇学校

41

2

民办

9

宏强学校

48

3

民办

10

陆水实验学校

173

9

民办

11

华师赤壁学校

151

8

民办

(二)农村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数:

序号

学校名称

中考报名人数

计划分配人数

备注


合计

1702

185

10.8%

1

茶庵岭学校

37

4


2

车埠镇中学

164

18


3

赤壁镇中学

57

6


4

官塘驿镇中学

462

50


5

黄盖湖学校

18

2


6

陆水湖学校

27

3


7

蒲纺一中

306

33


8

神山学校

106

12


9

新店镇中学

196

21


10

余家桥学校

29

3


11

赵李桥镇中学

165

18


12

中伙铺镇中学

108

12


13

三国青少年成长学校

27

3

专门学校

四、分配生资格认定条件

分配生资格由学校组织专班严格审核认定,按规定在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2024年分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阶段在同所学校或在享受同等优录条件的学校就读满3年(因特殊原因由城区转往农村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的可享受农村学校分配生资格);或由市外正常转入的学生。

(三)城区初中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赤壁一中招生考试统招分数线下 40 分内(含 40 分);农村初中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赤壁一中招生考试统招分数线下 60 分内(含 60 分)。

(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作为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应达到18分以上。

五、志愿填报

具有分配生招录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咸宁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且必须填报赤壁一中志愿,也可以同时填报其他学校。

六、录取办法

(一)2024年赤壁一中招生按统招生(统一划线录取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生顺序依次进行。

(二)分配生录取时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遇总分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得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单科分数依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排序,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相同时,再以语文成绩排序,依此类推录取)。

(三)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不能完成录取的分配生计划,农村学校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其他农村学校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若补录后仍用不完的计划,调剂到城区学校使用;城区学校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其他城区学校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促进均衡。将优质公办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尤其是向农村学校倾斜,是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政策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各校要认真学习方案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利用各种渠道向老师、学生、家长做好宣讲工作,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分配生招生方案。

(三)压实责任,规范操作。考生学校的书记(校长)是各校高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并签字确认,要利用多种方式将分配生招生录取办法和资格审查结果在校内公示,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教育局将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问责从严。

说明:1.本方案仅针对2024年度招生有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后若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2.本方案解释权归赤壁市教育局。

赤壁市教育局

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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