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2023年全市幼儿园年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3615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赤壁市教育局
名       称: 赤壁市2023年全市幼儿园年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落实科学保教,提升办园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德州 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雷贤武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副组长:朱永刚 教育局学前股负责人
但 康 教育局民教办负责人
二、年检对象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且办园满一年及以上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其中16所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幼儿园,以督评结果为依据评定年检结果。
三、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2日——4月23日实地检查(具体时间提前一天告知)。
四、分工安排
公办园组:朱永刚、江世基、沈 媛、钱丽芹、彭 澎
年检26所:实验幼儿园、市直机关幼儿园(2所)、青泉幼儿园、茶庵岭镇(1所)、新店镇(4所)、余家桥乡(1所)、赤壁镇(1所)、黄盖湖镇(1所)、柳山湖镇(1所)、车埠镇(1所)、神山镇(1所)、官塘驿镇(4所)、中伙铺镇(1所)、蒲纺(1所)、陆水湖街道(1所)、赤马港街道(1所)、蒲圻街道(3所)。
民办园组:但 康、龚洪汾、张李为、魏 星、潘 丽
年检28所:茶庵岭镇(1所)、赵李桥镇(2所)、新店镇(1所)、赤壁镇(1所)、神山镇(1所)、官塘驿镇(1所)、赤马港街道(8所)、蒲圻街道(9所)、蒲纺(2所)、陆水湖街道(2所)
五、检查程序
1.幼儿园自查(2022年4月6日前)
各幼儿园检查项目对照《赤壁市幼儿园年检评分细则(试行)》《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中考核指标及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自评分。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填写相关表格、收集整理台账资料及迎接检查的其他事项)。
2.实地检查 (2022年4月12—23日)
教育局组织检查专班,依据《赤壁市幼儿园年检评分细则(试行)》、《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对全市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
3.总结公布 (2022年7月上旬)
7月初公布年检最终结果,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召开年检工作安排会,布置人员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进行业务培训。
2.严格检查过程。检查组要按照检查流程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删减检查内容。检查组成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严守工作纪律。
3.对照标准采集信息。检查成员对照标准记录检查情况,
对所查内容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束后,各
组资料汇总人将成员评分记载表、评分表、检查情况小结(亮点、问题、措施)和问题清单进行汇总后交学前教育股。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