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幼儿园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3615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赤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开展2023年幼儿园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中心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的通知》(鄂教幼高办〔2016〕5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幼儿园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对象
1.定级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且办园满一年及以上的各类幼儿园,可申报三级幼儿园。
2.升级幼儿园:已取得等级的幼儿园,上次评定时间与此次评定时间间隔满一年可申报高一等级。
二、评级时间:
2023年11月—12月,实地检查、评估(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附件1《赤壁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申报表》、附件2《赤壁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自评打分表》。
2.相关印证材料复印件(幼儿园办园许可证、上一级等级认定文件)。
以上材料于11月3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学前股。未按时提交评级材料的幼儿园,将视为放弃本次等级认定。
四、评级程序
1.听取幼儿园的情况汇报;
2.考察幼儿半日活动情况;
3.召开教师座谈会;
4.实地考察幼儿园各类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查阅资料;
5.开展家长随机访谈和问卷调查;
6.反馈评估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公示和发文认定结果。
五、评级依据
按照《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各等级幼儿园认定的最低得分标准为:三级幼儿园不低于60分;二级幼儿园不低于66分;一级幼儿园不低于76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等级认定工作。新申报评级幼儿园要将评级工作作为强化幼儿园管理和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相关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备齐所有资料,确保评级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认定过程的管理。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在实地评审前,做好评审人员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明确评审程序,准确理解和掌握评审标准。在实地评审中,要坚持评审标准,程序公开透明,广泛征求社会满意度。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申报等级认定园不予认定,并向全市通报。
附件:1.赤壁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申报表
2.赤壁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自评打分表
资料电子档发至QQ邮箱:229272635@qq.com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