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赤壁市农村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1336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无
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赤壁市农村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赤教政〔2021〕24号
各镇(办、乡)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蒲纺教办,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
《2021年赤壁市农村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7月8日
2021年赤壁市农村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工作方案
为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科学配置教师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敬业精神,根据赤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赤壁市教职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赤教政[2020]19号)精神,现制订2021年赤壁市农村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21年市教育局计划公开选调12名农村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新建幼儿园任教,其中北山幼儿园4名、高铁明珠幼儿园4名、高新区幼儿园4名。
二、选调条件
1.能较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正式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且正式招聘后在赤壁市农村工作满5年;
5.现工作单位同意推荐。
三、选调程序
1.个人申请。有调往城区新建幼儿园意向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递交《赤壁市教职工工作调动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加分项目所需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2寸照片2张,市教育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2.资格审查。中心学校组织专班对申请调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进城选调条件的,在资格审查情况栏中填写 “经审查,xxx同志符合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报名条件”,中心学校校长意见栏填写“同意xxx同志申请报考幼儿园选调岗位”。
3.资料报送。中心学校于7月15日前将《赤壁市教职工工作调动申请表》、《赤壁市申请调动教职工基本信息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中心学校盖章)、2寸照片2张报送市教育局人事股。《赤壁市申请调动教职工基本信息表》电子稿发至付雪光同志。正式参加考试对象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4.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加分项目。对获得政治荣誉、业务荣誉、优课竞赛、论文获奖、文章发表、辅导学生、经验交流、课题研究的教师实行奖励加分,最多加15分,计入考试总分。具体加分办法见赤教政[2020]19号文件,奖励加分情况进行公示。中心学校于7月15日前将加分相关资料报市教研室胡红旗同志。
6.拟调公示。根据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岗位只有1:1或达不到1:1的,按总成绩淘汰最后一名。本次选调在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工作年限等次序进行比较,笔试成绩高者、工作年限长者排名优先。
7.选岗。在公布的选调岗位范围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8.办理调动手续。市教育局为拟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没有与学校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本次选调由市教育局、市纪委共同聘请外地机构命题,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2.各中心学校要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报名条件的审查工作;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当控制报名人数,不得因选调工作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选调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办事。选调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附件:1.《赤壁市教职工工作调动申请表》
2.《赤壁市申请调动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3.《赤壁市农村教师进城选调奖励加分表》
附件1:
赤壁市教职工工作调动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现工作单位 | 乡镇工作年限 | ||||||
调动类别 | 进城( )城区( )跨镇(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教师资格 种类与任 教学科 | |||||||
现专技 职称及 取得时间 | |||||||
近三年年 度考核和 师德考核 情况 | |||||||
学习简历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
工作简历 (含近三年来任教学段学科情况) | |||||||
申请调 动原因及 申请意向 | |||||||
进城报考 学段学科 | |||||||
基层学校意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中心学校 (市直学校)资格审核 情况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中心学校 (市直学校)校长意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意见 |
说明:1、此表正面由个人据实完整填写,其中进城人员填写报考学段学科,不填报到具体学校,填写后交所在学校。
2、此表反面由单位填写。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对照文件中的调动条件对申请人的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学历、教师资格、职称、任教年限、任教学科、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明确填写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调动条件;
3、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校长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附件2:
赤壁市申请调动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 调动类别 | 现工作单位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报考学段学科(进城) | 调动意向 (城区、跨镇) | 备注 |
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校长: 挂点股室负责人: 蹲点局领导:
附件3:
赤壁市农村教师进城选调奖励加分表(试行)
加分项目 | 内容和年限 | 计分标准 | 得分 | |||||||||||||||||||||||
政治荣誉 (10分) | 历年获得的政治荣誉称号,包括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三八红旗手等。 | 按授奖单位取最高级别计分。国家、省、市、县、镇党政表彰分别计10、8、6、4、2分;部门表彰降一级计分。 | ||||||||||||||||||||||||
业务荣誉 (10分) | 历年获得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业务荣誉称号: 第一类: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学科教师等; 第二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常规教学和教研教改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育主管部门发文的名师工作室成员。 | 按授奖单位取最高级别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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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课竞赛 (20分) | 历年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优质课竞赛活动获奖。 历年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获奖,包括“一师一优课”、视频参赛课、说课、微课、课件制作、实验操作等。 由民间学术团体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的上述各种竞赛活动,只认定其中的教育部门。 | 按所获奖次累计计分,至该项满分为止。每次优质课竞赛获奖按下列等次计分:
其他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按同级优质课获奖降一个等次计分。 | ||||||||||||||||||||||||
论文获奖 (15分) | 历年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的论文(案例)评比获奖。 民间学术团体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的论文(案例)评比,只认定其中的教育部门。 | 按所获奖次累计计分,至该项满分为止。每次论文(案例)获奖按下列等次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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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表 (15分) | 历年在具有国家正式刊号的专业报刊发表,且能够在知网检索的教育类文章(或著作)。 | 按刊物级别累计计分,至该项满分为止。 每篇文章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5、3、2、1分。 出版10万字以上(不含以练习为主的教辅),有正规刊号的学术著作,主编按国家级别计分;其他编委按省级计分。 | ||||||||||||||||||||||||
辅导学生 (10分) | 近8年,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包括科学小论文、小制作、小发明等)获奖。 辅导学生习作在具有国家正式刊号的专业报刊发表。 | 按获奖或发表习作刊物的最高级别计分。 获国家、省、市、县级奖或在相应级别刊物上发表习作,分别计10、8、5、2分。 | ||||||||||||||||||||||||
经验交流 (10分) | 近8年,在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下属的学术团体组织的活动中,承担了展示课、学术交流或讲座等教学教研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 按组织活动并授予活动证书的单位,取最高级别计分。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0、8、5、2分。 | ||||||||||||||||||||||||
课题研究 (10分) | 近8年,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下属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且在赤壁市教研室备案,有相关教研员跟踪调研或参与,能呈现研究过程的正规课题研究。 | 按研究分工和结题状态,取最高级别计分。 已结题的省、市、县级课题,课题负责人分别计10、8、6分;课题成员分别计5、4、3分; 未结题的省、市、县级课题,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成员均按课题级别降2分计分。 | ||||||||||||||||||||||||
总得分 (100分) | 折算得分 (15%) |
考评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