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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2989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公路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近年来,赤壁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机遇、精心组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体要求,坚持建设与养护并重、修路与兴业并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行的建设理念,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克难攻坚,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养护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养好”农村公路。

一是明确了各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设立乡村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小型养护工程的管理,接受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做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齐头并进。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县道360.346公里,乡道754.395公里,村道1660.265公里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二是加强专业养护队伍建设,养护工程交由市交投集团养护公司进行专业化养护,进一步加大养护机械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向专业化、机械化方向发展。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公路养护评价考核体系,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共同参与检查,做到每月检查、每季考核,半年督办,严格按照养护评价考核程序,强化养护质量、养护情况及实施效果检查。

二、完善体制机制,全力“管好”农村公路。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乡镇全部设置管理机构,实现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同时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加大对道路病害的排查和修复力度,及时处理路肩损毁、路面裂缝、坑洼等问题,加强道路两侧的环境整治,清理杂草、垃圾,确保道路整洁美观。二是健全保障机制。市政府承担道路管护的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落实必要的管养经费。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路,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四是开展综合整治。由市政府统一领导,乡镇为责任主体,全面推进路域“绿化美化净化”,坚持“建成一条、绿化一条”。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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