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计划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0966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计划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计划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责任单位 | 检查基数 | 检查数量/年 | 检查方式 |
1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 | 对排污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执法大队 | 湖北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信息库 | 141家 | 现场检查 |
2 | 开展秸秆禁烧防控工作 | 对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 | 执法大队、应急中心 | 农田秸秆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3 | 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化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依法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 执法大队、综合股、污防股、生态股 | 污染源台帐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现场检查 |
4 | 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执法检查 | 结合环评、排污许可、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检查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是否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违法情况;检查重点排污单位及自动监测设施运维单位是否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等情况;相关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是否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设施验收和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 | 执法大队、综合股、生态股、污防股 | 9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企业、33家医疗单位、4家危废利用单位、23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2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现场检查 |
5 | 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执法检查 | 查处重型柴油货车弄虚作假、超标排放以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 应急中心、执法大队 | 用车大户及运输公司重型货车信息台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3家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现场检查 |
6 | 加强新领域及重点领域执法检查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森林公园、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重点建设项目;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涉ODS、碳排放、新化学物质等行业企业进行检查。 | 执法大队、生态股、污防股、应急中心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湿地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1处;重点建设项目台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处;涉ODS、碳排放、新化学物质等行业企业台账。 | 30家 | 现场检查 |
7 | 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整治 | 检查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实效;依法查处通过排污口借道排污、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 污防股、执法大队 | 入河排污口28处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
8 | 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检查 | 按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开展执法检查。 | 应急中心、执法大队 | 污染源台账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非现场/现场检查 |
9 | 重大活动保障监管执法 | 结合重点时期、重点流域、重点任务和问题线索,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对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精准监管执法。 | 机关职能股室、二级单位 | 污染源台账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非现场/现场检查 |
10 | 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 | 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交办件涉及的企业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 指挥部、执法大队 | 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台帐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现场检查 |
11 | 核查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自动报警的异常数据 | 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数据异常情况进行核查,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 执法大队 | 实际推送的报警台帐 | 视系统推送情况开展核查 | 现场检查 |
12 | 规模以上养猪场进苗核查与养殖场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 做好养猪场投苗前的现场检查和审批服务;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按规定处理畜禽养殖废物等违法行为。 | 执法大队 | 规模以上养殖场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非现场/现场检查 |
13 | 建设项目执法检查 | 对建设项目开展抽查,重点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进行事中、事后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综合股、执法大队 | 2024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42个项目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非现场/现场检查 |
14 | 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监管 | 开展技术利用单位安全检查,确保放射源以射线装置安全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管理受控。 | 综合股、执法大队 | 3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3家放射源使用单位、2家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全覆盖,30家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按50%比例抽查) | 20家 | 现场检查 |
15 |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现场检查情况录入规范化管理APP和信息系统,建立“一企一档”。 | 生态股、执法大队 | 危废单位123家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现场检查 |
16 | 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帮扶指导 | 对全市排放源统计企业上报的数据及台账资料进行核查,指导企业整改完成,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 生态股、执法大队 | 排放源统计名录企业43家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非现场/现场检查 |
1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 | 指导全市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纠正自行监测不规范问题 | 生态股、执法大队、监测站 | 全市自行监测企业115家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非现场/现场检查 |
18 | 开展土壤污染、环境风险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 对全市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保障土壤污染环境安全。 | 生态股、执法大队 |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1家 | 视实际情况开展检查 | 非现场/现场检查 |
注:1.符合“双随机”检查条件的执法任务以“双随机”形式开展; 2.专项指导帮扶、检查涉及到多个股室、单位或排污单位多个事项,应联合同时一次性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