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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12015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4〕13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名       称: 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市耀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陆水湖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起重工业园蒲旗特种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厂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租赁蒲旗特种起重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车间,总建筑面积4000m2项目规划新建一条废塑料生产线,将回收的废PET塑料通过破碎、清洗和分选后,打包销售,年处理15000吨废PET塑料。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为破碎清洗废水,项目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絮凝气浮沉淀。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可回用后同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赤壁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综合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赤壁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废气

  项目需破碎原料为PET塑料盒,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故不产生投料和破碎粉尘。项目废水处理采取“絮凝气浮沉淀”物化处理工艺处理破碎清洗废水,无生化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设施无恶臭污染物产生故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分选机空压机机器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清洗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分选废物等。清洗废渣、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华新水泥水泥窑协同处置,分选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片碱包装袋废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总量控制

  本次项目新增总量指标为:COD:1.45吨/年;NH3-N:0.145吨/年。COD、NH3-N新增总量指标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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