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0764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司法局
名       称: 赤壁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咸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审核确认,现将赤壁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公布如下:
1、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赤壁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赤壁市国家保密局)
3、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赤壁市档案局)
4、中共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5、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6、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赤壁市审计局
8、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
10、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1、赤壁市应急管理局
12、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1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5、赤壁市公安局
16、赤壁市司法局
17、赤壁市民政局
18、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赤壁市卫生健康局
20、赤壁市财政局
21、赤壁市农业农村局
22、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23、赤壁市林业局
24、赤壁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5、赤壁市教育局
26、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
27、赤壁市商务局
28、赤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9、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30、赤壁市气象局
31、赤壁市统计局
32、赤壁市烟草专卖局
33、国家税务总局赤壁市税务局
34、赤壁市陆水湖街道办事处
35、赤壁市蒲圻街道办事处
36、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
37、赤壁市赵李桥镇人民政府
38、赤壁市茶庵岭镇人民政府
39、赤壁市新店镇人民政府
40、赤壁市车埠镇人民政府
41、赤壁市黄盖湖镇人民政府
42、赤壁市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
43、赤壁市赤壁镇人民政府
44、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
45、赤壁市神山镇人民政府
46、赤壁市官塘镇人民政府
47、赤壁市中伙镇人民政府
48、赤壁市余家桥乡人民政府
49、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赤壁市公安局所辖各派出所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行政管理职责,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纸,致使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