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赤城行决字0000591号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2203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赤城行决字000059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被处罚人:赤壁市捷卫渣土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421281MA492MFL0U
法定代表人:来寒林 电话:1350864****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蒲圻铁山村三组62号
你(单位)于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在赤壁市青泉社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用渣土运输车辆(鄂L6D772、鄂 LD6X91)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工程渣土,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有现场图片、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限你(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到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赤壁大道969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赤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赤壁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赤壁市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