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3203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民政局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场、区)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赤壁市民政局
2024年3月6日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全国、全省、咸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面落实机构改革新要求,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为赤壁市加快冲刺全国百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市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紧抓实经常性教育,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2.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1.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运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强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及时转办推送处理预警信息,实施常态化综合救助帮扶。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动专项救助向全体低收入人口延伸。配合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做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2.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优化低保申请、审核、确认程序和政务服务事宜。继续推动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持续推进扩围增效。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村(社区)监护责任。落实乡镇(街道)监督检查制度、村(社区)定期探访制度,强化督办考核和考评结果运用。健全临时救助相关制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常态化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监测预警和认定救助工作。与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
3.持续提升救助质效。以“救助服务提升年”行动为契机,加大在册保障对象数据比对和摸底排查等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救助台账数据大排查,完善台账数据信息,做到信息完整、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及时转办处理预警信息,提高对象认定精准度。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提升公众政策知晓率。
4.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强化大数据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绩效。畅通救助服务热线,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5.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围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定期与卫健、医保等部门进行信息数据比对,运用数字监督方式分析研判有关情况,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站点和设立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协理员机制。加大告知承诺制、容错免责等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力度。
三、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1.强化儿童福利精准保障。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临时价格补贴政策,保持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力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积极申请“爱佑新生——病患孤儿医疗救助服务探索项目”。开展“政策进村居”活动。开展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核查工作。
2.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能力建设,实现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加强乡镇未保站建设,指导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做好入户探访、跟进回访等关爱服务。持续运用社工服务、文化补习、户外拓展、兴趣培养、心理辅导等多元化教育方式开展儿童养育工作。
3.强化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及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措施。推动留守儿童、困境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和照护责任履行全覆盖,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责任依法实施监护干预。
4.夯实儿童关爱服务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网络。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实体化、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运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开展儿童主任实务能力竞赛评比。积极参与第二届“荆楚最美儿童主任”评选申报工作。
5.依法依规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开展收养法规政策宣传。组织收养登记员培训,提升收养登记工作队伍能力水平。加强收养登记监测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规范收养档案管理,建立完整准确详实的收养档案。
四、统筹推进老龄工作
1.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党领导老龄工作的体制机制,提请调整市老龄委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市老龄委的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全体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市老龄委全体会议,部署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产业等重点任务。发挥市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体系,落实老龄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强化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
2.推动落实老龄工作。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结合咸宁市“百千万”工程,做好健康养老产业工作,推进旅居养老工作,助力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调查研究和老龄事业统筹协调,开展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应对、银发经济发展等系统性、前瞻性调查研究。建立老年人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3.积极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启动老年阅读行动,推动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发本系统、本行业老年人力资源,促进离退休老年人社会参与,探索老年人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老龄宣传工作,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加强已建成社区典型案例的辐射推广。举办“敬老月”活动。推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五、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1.全面完成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新建1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改造提升2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做好已建成项目“回头看”和评估工作,完善供需对接、日托全托、幸福食堂、老年学堂、康养娱乐等基本功能。支持街道利用现有社区服务空间建设适老化、智能化样板间,完成17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确保年底城区助餐覆盖面达到50%以上。
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至少建有1所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失能特困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推动建设1所失智老人养护院或开辟失智老人养护专区。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实施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试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城市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推动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完善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持续实施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擦亮“移动式养老院”品牌。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照料养老模式,总结推广幸福合作社经验做法,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幸福合作社,实现乡镇全覆盖。
3.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全面完成农村福利院市级直管,规范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积极谋划区域性医养老年中心建设项目,推动农村福利院转型为区域性医养老年中心,富余床位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运营和管理。探索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对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连锁化运营。发挥智慧养老平台作用,整合民政、卫健等部门资源,推进依托公立医院办养老工作,打造医养结合赤壁模式。持续实施好“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工程,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4.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化落实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开展2024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市场主体。
六、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持续推进落实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制度和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民政主管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2.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布局。提高科技创新类、产业发展类、工商服务类、居民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登记比例。完善并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会商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资格审查,加强社会组织名称、业务范围审核。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统计年报和备案管理制度。
3.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现场抽查,抽查率达到3%。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监管,做好社会组织法人离任、换届、注销清算审计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专项行动。
4.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开展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示工作。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化办理。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信用承诺制度。
5.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开展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引导发展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社会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孵化基地,支持乡镇(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引导。结合新修订的《慈善法》,依托“中华慈善日”“湖北慈善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慈善宣传和慈善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动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优化慈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2.推进社区慈善发展。贯彻执行《湖北省社区公益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社区公益基金设立管理。进一步扩大社区公益基金覆盖面,力争年底前建立社区公益基金的村(社区)占比达到50%以上。推进省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等项目实施。
3.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积极筹备福彩公益金户外卖场销售活动。加大福彩公益金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公开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按要求设置公益金标识。
八、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1.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研讨。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和“6·19”开放日活动。加强主动救助、救助寻亲、落户安置、站内照料、源头治理等工作。建立并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及时更新数据信息,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强源头治理。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做好转介处置工作。
2.切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管理,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巩固“精康融合行动”成果,做好2024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项目工作,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50%以上。
3.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以提高火化率和公墓安置率为抓手,积极申报第二批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开展殡葬标准化建设,完善殡葬管理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大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推动党员干部和全市居民参与殡葬改革。
4.强化殡葬设施建设。根据湖北省“十四五”规划中“到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所有县市及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的要求,积极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项目,稳步推进乡镇级、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推进殡仪馆等殡葬设施设备提档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5.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将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和强化殡葬问题整治贯穿整个殡葬改革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
6.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积极推进婚俗改革试点。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加强家庭辅导室建设,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倡导健康、文明、简约的婚俗文化。
九、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加强全市行政区划工作请示报告和研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联审机制和实施督导等工作制度;深入学习《湖北省设立镇标准》和《湖北省设立街道标准》,审慎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
2.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地名命(更)名和地名规划工作流程,保护好老地名、起好新地名、管好用好现有地名。充分挖掘三国文化元素运用在城市道路命名工作中,持续擦亮我市三国文化品牌。开展赤壁市“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和乡村地名文化挖掘宣传活动。完善赤壁市地名地址信息系统建设,配合咸宁市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纂工作。参与全市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标三实”工作。
3.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全市乡级勘界工作“回头看”,全面完成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工作。做好第五轮嘉鱼赤壁县级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十、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1.加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十四五”末期实施规划高质量完成年度设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探究“空白点”项目并积极谋划符合条件的成熟项目,向“十四五”规划完美收官不断奋进。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在积极推进各项目有序进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个项目库的调度管理工作,有效保证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等工作稳步推进。
2.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和数据统计。严格按照《湖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管理,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定期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有效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全力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严格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
3.加强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全省民政法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宣传,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持续推进殡葬、社会组织等领域行政执法。深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政领域标准研制和宣贯,大力支持和推进民政领域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支撑。
4.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做好“金民工程”平台的应用工作,全面梳理民政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共享比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互联网+殡葬服务”,实现殡葬服务监管常态化、服务机构经营管理规范化、便民惠民服务多元化。完善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管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5.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扎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与食品安全提升年行动,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核实,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会商分类指导逐个破解,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操作员培训,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整体提升。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保密管理、信访、网络安全等工作,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6.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做好统一战线、驻村帮扶、意识形态等工作,绷紧网络意识形态弦。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稳妥引导舆论。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做好重复信访、信访积案专项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问题。
十一、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1.坚持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巩固“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和第二批主题教育成果,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实处。发挥机关单位组织作用,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走实走深。
2.持续推进清廉民政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和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问题整改,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四风”纠治,深化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政德建设、作风转变、执纪问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崇廉倡廉促廉。
3.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落实市委人才工作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述职评议、评先评优等制度,树立以业绩选人用人的导向,切实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严肃纪律,全力做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和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加强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细致做好机关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资福利和有关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