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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2019)第001号

索引号 : 11346509/2019-169428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赤壁市

名       称: 征收土地公告(2019)第00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市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已于2019年02月26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2019】260号,现将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赤壁市茶庵岭镇云台山村集体土地共0.2002公顷。

二、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赤政发(2014)12号】

区  域

范  围

年产值标 准(元/亩)

补偿倍数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青苗补偿费标准(元/亩)

征地补偿标准修正系数

一般 耕地

菜地(蔬菜基地)

菜地

果园

茶园

精养渔池

林地及其它农用地

未利  用地

蒲圻办事处、赤马港办事处、陆水湖办事处青泉山区、中伙铺镇中伙社区、长山社区。

1685

23

38755

1685

2022

1.2

1.1

1.1

1.1

0.7

0.5

陆水湖办事处其他村、中伙铺镇其他村、车埠镇、赵李桥镇、官塘驿镇

1504

23

34592

1504

1805

1.2

1.1

1.1

1.1

0.7

0.5

茶庵岭镇、新店镇、神山镇、余家桥乡、柳山湖镇、赤壁镇、黄盖湖镇

1338

23

30774

1338

1606

1.2

1.1

1.1

1.1

0.7

0.5

支付方式:货币方式直接拨付到茶庵岭镇云台山村,由村委会会同相关农业组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个人。

三、被征用的土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方式进行补偿。

四、赤壁市茶庵岭镇云台山村组织相关农业组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偿,并将补偿情况在社区予以公布。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赤壁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逾期不予听证。

特此公告

2019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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