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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赤自然资规收字[2021]006号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4033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赤自然资规收字[2021]00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市公安局:

你局于2018年5月7日以划拨方式取得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木田畈社区蒲圻大道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项目名称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2021年12月1日该地块分割办证,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土地面积:28450.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鄂(2021)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15619号。

因政府规划调整,为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等规定,经报赤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依法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面积28450.8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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