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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赤政预公告〔2025〕001号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0750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土地征收预公告赤政预公告〔2025〕00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赤壁市拟征收赵李桥镇赵李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和使用赵李桥镇赵李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国有土地共计3.284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和使用土地用于赵李桥中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赤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赤壁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赵李桥镇赵李桥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赵李桥镇赵李桥村,并已在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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