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鄂永矿权评[2020]字第XN0009号
索引号 : 011346509/2020-2119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矿产 发布机构: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鄂永矿权评[2020]字第XN000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鄂永矿权评[2020]字第XN0009号
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通过实地调查、市场询证、资料收集和综合分析计算等工作,对“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在2020年10月31日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所表现的出让收益价值作出反映。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该时点的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ﻪ 址:武昌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第1栋21层7-14号;
法定代表人:潘世炳;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420106669542186M;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14号;
经营范围:矿业权评估咨询、矿业权评估、矿业权评估涉及的矿产资源经济评价;矿业权评估涉及的勘查、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液体矿产勘查: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丙级;地质钻探:丙级。(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评估委托人
本次评估项目为出让项目,评估委托人为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评估目的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拍卖方式出让“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根据《财政部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需对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评估基准日时点上“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底价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项目的评估对象为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
根据《采矿权评估委托函》(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0月30日),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区面积为1.3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50米至+284.83米,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坐标圈定。其坐标如下表(2000坐标系):
赤壁市偏脊山矿区拟设采矿权范围坐标表
拐点 | 坐标 | 拐点 | 坐标 | ||
X | Y | X | Y | ||
1 | 3289107.92 | 38475983.68 | 8 | 3289370.12 | 38477962.61 |
2 | 3289951.66 | 38477257.66 | 9 | 3288956.23 | 38477753.62 |
3 | 3289943.74 | 38477351.33 | 10 | 3289075.41 | 38477302.36 |
4 | 3289813.14 | 38477490.43 | 11 | 3288809.46 | 38476915.21 |
5 | 3289755.05 | 38477432.01 | 12 | 3288838.43 | 38476534.32 |
6 | 3289591.44 | 38477602.98 | 13 | 3288578.82 | 38476230.86 |
7 | 3289649.27 | 38477665.34 | 14 | 3288589.07 | 38475980.22 |
评估范围即为上述矿区范围,上述范围与资源储量报告中资源储量估算范
评估范围即为上述矿区范围,上述范围与资源储量报告中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设计范围一致。
拟设采矿权范围区内原设置有两个采矿权,一是赤壁市润天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场,位于勘查区东段;二是赤壁市金家山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厂,这两个采矿权于2020年9月30日政策性关停。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无矿业权权属争议。矿区为拟设采矿权,无以往评估史。
5.评估基准日
经与委托方协商,本次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20年10月31日。评估报告中一切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评估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时点有效价值。
6.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评估准则、经济行为依据、取价依据及所引用的专业报告等,具体如下:
6.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年第653号修改);
(3)《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2000]309号);
(4)《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
(5)《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文);
(6)《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7)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颚财绩规[2018]6号);
(8)《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磷矿、煤矿、铁矿、水泥用灰岩矿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694号);
(9)《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湖北省29类非金属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鄂自然资源函[2020]468号)。
6.2规程、规范依据
(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ﻪ17766-2020);
(3)《石灰岩、水泥用粘土质和硅质原料ﻩ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ﻪ0213-2020);
(4)《建筑用石料类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ﻪ0341-2020);
(5)《菱镁矿、白云岩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ﻪ0348-2020);
(6)《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18号公告);
(7)《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8)《国土资源部关于施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
(9)《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7号公告);
(10)《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11)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198号);
(12)《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鄂财税发[2016]12号);
(13)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
(1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2020年第276号)。
6.3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
(1)《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9月);
(2)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函(咸自然资规函[2020]32号)(咸宁市自然资源个规划局,2020年10月15日)及专家评审意见书;
(3)《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
(4)《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5)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收集和调查的其它资料。
7.矿产资源开发概况
7.1矿区位置和交通、自然地理概况
7.1.1矿区位置和交通
矿区位于赤壁北西280°方位、直距约15千米处,地理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东经113°45′52″—113°46′13″,北纬29°43′26″—29°43′38″;行政区划隶属赤壁市车埠镇肖桥村、斗门村、勤俭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5′28″,北纬:29°43′10″。矿区周围有简易公路与矿区北部的214省道相通,可通往赤壁、洪湖、武汉等城市,交通方便。(见交通位置图1-1)
7.1.2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地形地貌
整个矿区属丘陵区,区内海拔标高+212—+58米,最大相对高差约154米。山体总体走向为北西—南东向,自然坡度一般15—30°,最大45°,地形切割较浅。矿区当地侵蚀基准面标高约为+48.50米左右。
(2)气象水文
矿区属亚热带大陆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16.7摄氏度,最高气温39.8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1299.2毫米,最大年降雨量为2407.3毫米,最大日降雨量200.5毫米(1969年6月24日),降雨量多集中在4~8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0%,年蒸发量为1243.3~1640.6毫米,以5~9月份蒸发量为最为显著。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无霜期165天,年平均日照数1913.5小时,年平均风速为2.6米/秒,全年多偏东风。区内曾发生过大风暴、龙卷风,最大风力9~10级,夏季曾多次发生雹灾。
区内地表水体(系)不发育,仅在矿区范围内共见二个小水塘;地表水受大气降水及少量地下水补给,排泄于四周低洼处。
(3)经济
赤壁市国土面积1723平方公里,总人口55.3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5.56万人,城镇人口19.75万人。辖3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1个乡、1个经济开发区、1个国有林场,共有35个居委会、141个村委会。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424.41亿元。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8.91亿元;第二产业:电力循环、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应急机械五大产业齐头并进,总产值573.38亿元;第三产业:旅游服务业总值134.43亿元。
矿区车埠镇偏脊山周边植被较茂盛,生态环境尚好。区内有两家采石场。农业以水稻、小麦、芝麻、油菜为主,水产养殖兴盛。矿区北300米有220KV高压输电线路经过。矿区南有四清水库(又名燎燃水库和小湖岭水库),为车埠镇饮用水源地,可以保证矿山生活生产需要。矿区临近车埠镇,矿区水、电及物资供应充足,劳动力资源富余。
(4)土壤
矿区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土。红壤土发育于多种母岩,亚热带气候条件下,由中度富铁铝风化作用形成的弱酸性至酸性、含一定铁铝氧化物的红色土壤。其主要特征是缺乏碱金属和碱土金属而富含铁﹑铝氧化物,呈酸性红色,土壤孔隙度小,典型剖面中有明显的红色芯土层和淋溶淀积层,PH值呈酸性。
(5)生物
项目区及周边地表覆盖植被以乔木、次生灌木、藤本植物和草本植物为主,植被覆盖率80%以上。区内没有需要重点保护的古树、大树及珍稀动植物。项目区内主要树种有樟树、刺槐、黄荆等,草种主要为芭茅、白茅、黄背草等。坡顶及坡体大都土层瘠薄,植被以灌木及杂草为主,坡脚及土层肥厚处方见乔木生长,间或成林。动物有野猪、野兔、蛇、刺猬、黄鼠狼等爬行、走兽类动物及麻雀、八哥、喜鹊、乌鸦等飞禽类动物。
7.2矿区地质工作概况及已取得的地质勘查成果
1、1973年—1975年湖北省区测队开展1∶20万蒲圻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时,对区内作了较系统地区域地质及矿产调查工作,1976年提交了1∶20万蒲圻幅区域地质和矿产报告,建立了区域地层层序和构造格架。
2、1989年—1994年,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开展了1∶5万黄盖湖农场幅、蒲圻幅区域地质调查,基本查明了区域地层、构造、岩浆活动及矿产分布特征,为本次矿产勘查提供了丰富的基础资料。
3、2011年10月,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写的《湖北省赤壁市车埠镇偏脊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普查地质报告》提交车埠镇明建采石场占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333类型资源量359.20万吨。
4、2013年10月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编制了《赤壁市车埠镇明建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13年8月底)》),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111b+122b+333)967.97万吨,其中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956.73万吨,矿区内已消耗的资源储量(111b)11.24万吨;新增资源储量(111b+122b+333)总量608.77吨。
5、2018年3月中旬,受赤壁市润天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对偏脊山石灰岩矿区进行了路线地质调查及3条1:1000地质剖面实测(约3800米),采集剖面拣块样50个,发现部分石灰岩含CaO在52%以上,显示偏脊山矿区存在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资源前景,为开展本次勘查提供了地质依据。
6、2020年4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开始对车埠镇偏脊山石灰岩矿进行地质勘查,主要以地质测量、槽探和钻探及取样测试等方法对勘查区的石灰岩矿进行详查评价,勘查深度为+50米标高。通过1∶2000地质测量,采用槽、钻探,对11个矿体的空间分布范围进行了取样控制,对矿区及其周边影响范围进行1:200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调查收集了矿区内矿山开采与矿石加工生产指标,编制提交《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截至2020年9月,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32513.8万吨(其中:熔剂用灰岩矿控制资源量6010.7万吨,推断资源量2023.6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控制资源量76.9万吨,推断资源量128.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控制资源量19645.4万吨,推断资源量4628.7万吨)。
7.3矿区地质概况
7.3.1矿区地层
矿区出露有三叠系、二叠系、石炭系、志留系及第四系地层。现由老至新对其分述如下:
(1)志留系中统坟头组(S2f):分布于矿区西部。上部为黄绿色中厚层石英细砂岩及粉砂岩,下部为黄绿色粉砂质页岩夹薄层泥质粉砂岩。地层厚度240~650米,与上覆志留系上统茅山组呈整合接触。
(2)志留系上统茅山组(S3m):分布于矿区西部。下部为灰色、青灰色薄~中厚层石英粉砂岩,或夹粉砂质页岩;上部为黄绿色、青灰色中厚层石英细砂岩及粉砂岩、泥质石英细砂岩。地层厚度37米,与上覆石炭系大埔组呈平行不整合接触。
(3)石炭系中统大埔组(C2d):分布于金家山。为浅灰色~灰白色厚层状细粉晶白云岩夹褐灰色硅质条带。厚0-44米。与上覆石炭系中统黄龙组呈整合接触。
(4)石炭系上统黄龙组(C2h):分布于金家山。灰白色、灰色中厚层亮晶粒屑灰岩、泥晶灰岩及生物屑灰岩,生物屑有腕足类、层孔虫、蜓、海百合茎等。厚75-130米。与上覆二叠系下统梁山组呈平行不整合接触。
(5)二叠系中统梁山组(P2l):分布于金家山。灰黑色薄层含炭灰岩夹炭质页岩,含大量层孔虫。地层出露厚度22-26.3米,与上覆二叠系中统栖霞组呈整合接触。
(6)二叠系中统栖霞组(P2q):分布于矿区中部。栖霞组地层主要分布于矿区西部。栖霞组下部为深灰色中厚-厚层瘤状生物灰岩,含炭质瘤状硅质团块生物屑灰岩夹炭质页岩;上部为灰-灰黑色厚层状炭质瘤状生物屑灰岩,局部含硅质条带,生物屑为腕足类、蜓、珊瑚、海百合茎、苔藓虫等。厚167-253.7米。与上覆二叠系中统茅口组呈整合接触。
(7)二叠系上统茅口组(P2m):分布于矿区中部。茅口组地层主要分布于矿区中部。灰色—深灰色,厚层—巨厚层生物屑微晶灰岩、含硅质团块状灰岩、含白云质团块状灰岩、硅质条带状灰岩。与上覆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呈平行不整合接触。
(8)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分布于矿区东部。下部为青灰色粘土岩,灰黑色透镜状(或条带状)粉砂岩及煤层,煤层呈透镜状或似层状;中上部为青灰色泥质粉砂岩、灰褐色-深褐色炭质页岩,多为植物碎片,双壳类等。厚6.4-16.5米。与上覆二叠系上统下窑组呈整合接触。
(9)二叠系上统下窑组(P3x):分布于矿区东部。灰色中厚—厚层硅质团块(或条带)生物屑微晶灰岩,顶底部为灰色中厚层生物屑白云质微晶灰岩。厚5.5-24.6米。与上覆二叠系上统大隆组呈整合接触。
(10)二叠系上统大隆组(P3d):分布于矿区东部。下部灰黑色薄—中厚层硅质岩,硅质岩夹钙质页岩,夹中厚层微晶灰岩;上部灰色中厚层微晶灰岩,薄层硅质岩。岩石较破碎,呈1-4厘米大小的方块状。一般厚10.6-39.0米。与上覆三叠系下统大冶组呈整合接触。
(11)三叠系下统大冶组(T1d),分布于矿区东部。划分四段,其中第四段本矿区没出露。
①大冶组第一段(T1d1)岩性为灰-灰白色、微带肉红色厚-巨厚层状微晶灰岩、鲕粒灰岩。发育水平层理,底部具有生物扰动痕迹,含丰富生物化石。产牙形石:Anchignathodusﻪtypica;菊石:Ophicerasﻪsp.;双壳类:Claraiaﻪwangi,C.stachei等。地层厚度41.5~78.0米。
②大冶组第二段(T1d2)岩性为深灰色薄-中厚层状微晶灰岩。产牙形石:
Anchignathodusﻪtypica ,Hindeodellaﻪnevadensis等。岩石常形成小揉皱。地层厚度32.8~70.4米。
③大冶组第三段(T1d3)岩性为浅灰—灰白色,薄-中厚层微晶灰岩,层间含炭泥质。发育水平层理。产菊石:Lytophicerassp.。未见顶。
④大冶组第四段(T1d4)岩性为灰色薄层含生物屑微晶灰岩,黄绿色钙质页岩夹薄层微晶灰岩。产双壳类:Myophoriaﻪsp.。本段矿区没出露。
(12)第四系全新统(Q4):岩性为粘土和含砾粘土,土层褐黄色,稍密—密实,以粘土为主,局部含砾石15-20%,砾径在0.2-2.5厘米,砾石为灰岩、云岩。分布于低洼处,分布厚度约0.5-3.5米。
8.3.2构造
矿区位于杨家岭—南家山倒转背斜中段北翼的偏脊山次级向斜。偏脊山向斜南西端扬起,北东端倾伏。由于受向西平推应力的作用,向斜南西端向西拉开。矿区只出露偏脊山向斜西段,从其核部向西依次出露三叠系(大冶组)、二叠系(大隆组、下窑组、龙潭组、茅口组、栖霞组、梁山组)、石炭系(黄龙组、大埔组)与志留系地层(茅山组、坟头组),地层总体走向为北西-南东向,总体倾向北东,倾角20-50度。区内未见明显断裂及破碎带构造,未见岩浆岩及变质岩出露。
7.4矿床(体)地质特征
7.4.1、矿体地质
(1)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体
①Ⅰh矿体
Ⅰh矿体分布于矿区南西部7—9号勘查线之间。矿体(层)赋存于石炭系中统黄龙组地层中,岩性为中厚层状微晶灰岩。受褶皱的影响,Ⅰh矿体由北东倾向转为南东倾向,倾角48-50°,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580米,厚度70-90米。Ⅰh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25.96%,矿体连续,厚度稳定。Ⅰh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219米。Ⅰh矿体CaO含量53.78-55.87%,平均55.06%,沿走向倾向品位非常稳定,基本不含杂质,质量好。
②Ⅰd1矿体
Ⅰd1矿体分布于矿区东部1-5号勘查线之间。Ⅰd1矿体赋存于三叠系大冶组第一段(T1d1)岩性为灰-灰白色、微带肉红色厚-巨厚层状微晶灰岩、鲕粒灰岩。矿体形态为条带状,整体倾向北东,倾向45-66°,倾角33-38°,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980米,水平宽度约120米。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27.89%,矿体连续,厚度稳定。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186米。矿体CaO为48.64%-53.85%,平均52.27%。
③Ⅰd2矿体
Ⅰd2矿体分布于矿区东部1-5 号勘查线之间。Ⅰd2矿体赋存于三叠系大冶组第二段(T1d2)岩性为深灰色薄-中厚层状微晶灰岩、含炭质微晶灰岩。矿体形态为条带状,整体倾向北东,倾向45-66°,倾角33-38°,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960米,水平宽度约100米。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31.8%,矿体连续,厚度稳定。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147米。CaO为48.30%-54.97%平均52.61%。
④Ⅰd3矿体
Ⅰd3矿体分布于矿区东部1-5号勘查线之间。Ⅰd3矿体赋存于三叠系大冶组第三段(T1d3)岩性为浅灰—灰白色,薄-中厚层微晶灰岩。矿体形态为条带状,整体倾向北东,倾向45-66°,倾角33-38°,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800米,水平宽度约100米。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66%,矿体连续,沿走向倾向厚度较稳定。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108米。CaO为48.32%-54.83%,平均52.34%。
⑤Ⅰmk2矿体
Ⅰmk2矿体分布于矿区南东部1-5号勘查线之间。Ⅰmk2矿体赋存于二叠系中统茅口组第二段地层中,岩性为中厚层状微晶灰岩。矿体总体倾向北东43-83°,倾角28-45°,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1400米,水平出露宽度约50米,厚度16.9-63.9米,平均厚度约34.2米。Ⅰmk2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57.58%,矿体连续,沿走向倾向厚度较稳定。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222米。Ⅰmk2矿体CaO含量50.46-55.47%,平均53.71%,质量较好。
⑥Ⅰmk4矿体
Ⅰmk4矿体分布于矿区南东部1-5号勘查线之间。Ⅰmk4矿体赋存于二叠系中统茅口组第四段地层中,岩性为中厚层状微晶灰岩。矿体总体倾向北东34-65°,倾角26-50°,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1250米,水平出露宽度约70米,厚度43.4-56米,平均厚度约50米。Ⅰmk4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24.75%,矿体连续,沿走向倾向厚度稳定。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227米。Ⅰmk4矿体CaO含量49.69-56.01%,平均53.90%,质量较好。
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体
⑦Ⅰdp矿体
Ⅰdp矿体分布于矿区南西部7—10号勘查线之间。矿体(层)赋存于石炭系中统大埔组地层中,岩性为中厚层状细-粉晶白云岩。受褶皱的影响,矿体由北东倾向转南东倾向,倾角48-50°,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290米,厚度8.5-30米,平均厚约16米。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188米。Ⅰdp矿体MgO含量17.80-21.11%,平均19.95%。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体
⑧Ⅱq矿体
Ⅱq矿体分布于矿区中部1-4和6—10号勘查线之间。赋存于二叠系栖霞组,其岩性下部为深灰色中厚-厚层瘤状生物灰岩,含炭质瘤状硅质团块生物屑灰岩夹炭质页岩;上部为灰-灰黑色厚层状炭质瘤状生物屑灰岩,局部含硅质条带,生物屑为腕足类、蜓、珊瑚、海百合茎、苔藓虫等。在矿区分布面积较大,约占拟设矿权面积的25%,受东西向构造应力的影响,形态不规则,北窄南宽,矿体整体倾向南东,倾向145-148°,倾角48-50°,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580米,厚度大于200米。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53.78%,矿体连续,沿走向倾向厚度较稳定。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284.83米。
⑨Ⅱmk1矿体
Ⅱmk1矿体分布于矿区南西部1-5、10号勘查线之间,由(TC1-TC5、TC10)六条探槽和(QZ101、QZ102、QZ201、QZ202、QZ203、QZ301、QZ302、QZ401、QZ402)9个浅钻及(ZK101、ZK103、ZK301、ZK302、ZK501)5个钻孔控制。赋存于二叠系中统茅口组第一段,其岩性为灰色中厚-厚层硅质团块状灰岩、硅质条带状灰岩,在矿区分布面积最大,约占拟设矿权面积的31%,矿体形态不规则,整体倾向北东,倾向43-83°,倾角28-53°,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1200米,厚度160-265米,水平宽度450米。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17.87%,矿体连续,厚度稳定。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284米。
⑩Ⅱmk3矿体
Ⅱmk3矿体分布于矿区南西部1-5、10号勘查线之间。赋存于二叠系茅口组中统第三段,其岩性为灰色中厚-厚层硅质团块状灰岩、硅质条带状灰岩,在矿区分布面积最大,约占拟设矿权面积的31%,矿体形态不规则,整体倾向北东,倾向43-83°,倾角28-53°,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1400米,厚度24.26-72.6米,水平宽度约50米。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210米。
⑪Ⅱmk5矿体
Ⅱmk5矿体分布于矿区南西部1-5、10号勘查线之间,由(TC1-TC5、TC10)六条探槽和(ZK102、ZK303、ZK502)3个钻孔控制。赋存于二叠系中统茅口组第五段,其岩性为灰色中厚-厚层硅质团块状灰岩、硅质条带状灰岩,在矿区分布面积最大,约占拟设矿权面积的31%,矿体形态不规则,整体倾向北东,倾向43-83°,倾角28-53°,呈层状产出,沿走向控制矿体长约1200米,厚度32.0-50.2米,水平宽度约50米。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25.77%,矿体连续,厚度稳定。矿体赋存标高为+50米~+242米。
7.4.2矿石特征
石灰岩矿矿石物质成分:矿石成分主要为方解石,含量一般≥95%,次要矿物成分为石英、有机质、碳质等,含量一般≤5%。白云岩矿矿石主要矿物为白云石,白云石粉晶状、微晶状,粒径0.03-0.06毫米,含量97-99%;次为方解石2-3%、有机质微量。
矿体矿石体重2.68~2.71克/立方米,平均2.69克/立方米。
矿石成分单一,无其它共伴生矿产。矿石中有害组分均不超标。
矿石自然类型可划分为:中厚层状微晶灰岩、含炭质微晶灰岩、中厚-厚层硅质团块状灰岩、硅质条带状灰岩、中厚层状细-粉晶白云岩,工业类型为熔剂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石水饱和抗压强度为39.56-117.46兆帕,坚固性(质量损失)为0.22-0.87%,压碎指标为10.2%-12.3%,含泥率为0.3%-0.5%。建筑石料矿体可作为Ⅱ类建筑粗骨料。
7.4.3、矿床顶底板及夹层
1、顶板围岩
1、根据拟设采矿权范围,二叠系中统栖霞组(P2q)、二叠系中统茅口组(P2m)、三叠系下统大冶组(T1d)灰岩可先后成为矿体顶板。最上部为Ⅰd3矿体,其最终直接顶板围岩为三叠系大冶组第三段(Td3)岩性为浅灰—灰白色薄-中厚层微晶灰岩。矿体顶板围岩与Ⅰd3矿体呈整合接触,其产状与Ⅰd3矿体产状基本一致,呈层状分布。造岩矿物主要为方解石,次为白云石,再次为石英,含极少量黄铁矿和有机质。
2、底板围岩
根据拟设采矿权范围,二叠系中统栖霞组(P2q)、二叠系中统梁山组(P2l)、石炭系上统黄龙组(C2h)、石炭系上统大埔组(C2d)、志留系茅山组(S3m)地层,可先后成为矿体顶板。最下部为Ⅰdp矿体,最终直接底板围岩为志留系上统茅山组(S3m),底板围岩与Ⅰdp矿体呈整合接触,其产状与Ⅰdp矿体产状基本一致,呈层状分布。志留系上统茅山组(S3m)岩性为黄绿色、青灰色中厚层石英细砂岩及粉砂岩、泥质石英细砂岩,岩石矿物成分主要为长石、石英等。
3、夹石
矿体中夹石(代号J)为二叠系梁山组、龙潭组、下窑组、大隆组等层位,图面编号分别为J1、J2、J3、J4。
夹石一(J1):层位为二叠系中统梁山组,岩性为灰黑色薄层含炭灰岩夹炭质页岩。该夹石地表走向长约650米,出露宽23-47米,真厚22-26.3米。产状:倾向南东转倾向北东,倾角50-58°。呈条带层状分布于金家山。与上覆二叠系中统栖霞组呈整合接触。因为灰岩中含炭、夹炭质页岩,致使岩石硬度降低,水饱和抗压强度一般低于30兆帕。该夹石与周围矿体界线清晰,很好辩认,未来矿山开采时容易剔除。因此对矿体圈定的完整性没有影响。估算夹石J1体积为381.93立方米。
夹石二(J2):层位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岩性为青灰色粘土岩,灰黑色透镜状(或条带状)粉砂岩及煤层,青灰色泥质粉砂岩、灰褐色-深褐色炭质页岩等。该夹石地表走向长915米,出露宽15-35米,真厚6.4-16.5米,风化较强,岩石硬度降低,水饱和抗压强度一般低于30兆帕。整体倾向北东,倾角38-50°。呈条带层状分布于东部,与周围矿体界线清晰,很好辩认,未来矿山开采时容易剔除。因此对矿体圈定的完整性没有影响。与上覆二叠系上统下窑组呈整合接触。估算夹石J2体积为203.76立方米。
夹石三(J3):层位为二叠系上统下窑组,分布于矿区东部。灰色中厚—厚层硅质团块(或条带)生物屑微晶灰岩,顶底部为灰色中厚层生物屑白云质微晶灰岩。地表出露宽约35米,厚5.5-24.6米,走向长约910米。整体倾向北东,倾角50-57°。呈条带层状分布于东部。与上覆二叠系上统大隆组呈整合接触。由于该层厚度较小,其上覆、下伏地层均为较软地层,才将其划为夹石,未来矿山开采过程中,是否将其当建筑石料开采可以灵活掌握。估算夹石J3体积为226.72立方米。
夹石四(J4):层位为二叠系上统大隆组,分布于矿区东部。下部灰黑色薄—中厚层硅质岩,硅质岩夹钙质页岩,局部夹中厚层微晶灰岩;上部灰色中厚层微晶灰岩,薄层硅质岩。岩石整体风化较强、破碎,一般呈1-2厘米的碎块,硬度较低。该夹石地表出露宽约60米,厚10.6-39.0米,走向长约840米。整体倾向北东,倾角26-43°。该夹石与周围矿体界线清晰,很好辩认,未来矿山开采时容易剔除,因此对矿体圈定的完整性没有影响。与上覆三叠系下统大冶组呈整合接触。估算夹石J4体积为23.43立方米。
7.4.5矿石加工选矿性能
石灰岩用途广泛,一般可作水泥用石灰岩、冶金用石灰岩、石灰用石灰岩、化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灰岩、饰面用石灰岩等,本矿床把纯质灰岩一般作冶金熔剂用(主要深加工成:氧化钙、轻质碳酸钙、纳米碳酸钙、重质碳酸钙、氢氧化钙)、不纯灰岩作建筑石料用(骨料、机制砂)。
1、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石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主要用作集料。集料是建筑用的混凝土骨料,是现代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材料。另外,公路、铁路的路基用量也较大。其开采及加工工艺简单,矿石只进行简单破碎加工,用筛分机可筛分出不同粒级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碎石生产线主要由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胶带输送机、集中电控等设备组成。大块石料由振动给料机均匀地送进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碎,粗碎后的石料由胶带输送机送完成品料堆;不满足粒度要求的石子由胶带输送机返料送到反击式破碎机进行再次破碎,形成闭路多次循环。
本矿区Ⅱq、Ⅱmk1、Ⅱmk3、Ⅱmk5不纯灰岩矿体,按照:“原矿→原矿受矿仓→粗破碎→中破碎→筛分”选矿工艺流程,形成各级产品为:石屑(20%)、瓜米石(25%)、分口石和寸口石(两者共占55%),作为Ⅱ类建筑用骨料出售。
2、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矿石
碳酸钙(石灰石)及深加工产业是最基础的无机化学品,有“化工之母”之称,从现代技术来看属于不可替代品,其应用却非常广泛,前景广阔。
与赤壁文青矿业类比,本矿床中Ⅰh、Ⅰd1、Ⅰd2、Ⅰd3、Ⅰmk2、Ⅰmk4纯质灰岩矿体,除部分作辅助炼钢熔剂外,高钙的矿石可作为轻质碳酸钙和纳米碳酸钙深加工,提高矿产资源附加值。
3、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矿石
本矿床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矿石与咸宁市大屋邵柏墩狮子山白云岩矿区类比,矿石类型、结构构造,物质成分等方面基本一致,均适宜露天凹陷开采,凿岩爆破,挖机采装,汽车公路运输,其矿石加工技术简单,开采出来的矿石一般不选矿,只须破碎机破碎成厂家要求的块度即可,对少量含泥矿石用洗矿法处理即可。
7.5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7.5.1水文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及水文与气象特征
矿区地处赤壁市以西,属平原丘陵区,地貌单元为一北东向剥蚀山丘。中部偏脊山为最高山峰,海拔标高+284.83米;矿区北东角为最低点,海拔标高+33.39米。最大相对高差为251.44米。矿区内地表水系较发育,其北和南东山脚下分布有密集的水塘;以东约500米有冷水畈水渠;以西、风水岭南大气降水在燎燃水库(又名小湖岭或四清水库)汇集。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属于陆水河赤壁段的支流水系。矿区原始山体自然坡度15-30度,地形切割不深,地表溶蚀现象发育一般。矿山开采后形成的边坡坡度45~55°,地形条件有利于大气降水迅速排泄。
矿区属亚热带大陆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16.7摄氏度,最高气温39.8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1299.2毫米,最大年降雨量为2407.3毫米,最大日降雨量200.5毫米(1969年6月24日),降雨量多集中在4~8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0%,年蒸发量为1243.3~1640.6毫米,以5~9月份蒸发量为最为显著。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无霜期165天,年平均日照数1913.5小时,年平均风速为2.6米/秒,全年多偏东风。区内曾发生过大风暴、龙卷风,最大风力9~10级,夏季曾多次发生雹灾。
2、矿区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及水文地质边界
矿区内地表水系较发育,其北和南东山脚下分布有密集的水塘;以东约500米有冷水畈水渠;以西、风水岭南大气降水在燎燃水库(又名小湖岭或四清水库)汇集。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属于陆水河赤壁段的支流水系)。
3、含水层、隔水层分布与特征
(1)含水层
矿区含水层有三个类型。
①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矿区三叠系(大冶组)、二叠系(下窑组、茅口组、栖霞组)、石炭系(黄龙组)灰岩和石炭系(大埔组)白云岩都属于该含水层位。其储水空间为溶洞、溶蚀裂隙,是矿坑充水的主要含水层,属弱至中等富水岩层。
②硅质岩裂隙含水层:矿区三叠系下统大隆组为硅质岩,岩石裂隙发育,属弱富水岩层。
③粘土夹砂砾石孔隙含水层:由砂砾粘土组成,一般厚度小,延伸长度有限,富水程度不高,对矿床开采无大的影响。
(2)隔水层
矿区隔水层有两个类型。
①第四系松散粘土亚粘土隔水层:主要为残坡积含砾亚粘土,多呈中—低压缩性,其粘土成分高,隔水性能好。
②志留系茅山组(细砂岩、粉砂岩、粉砂质页岩)、坟头组(粉砂岩)、二叠系梁山组(炭质页岩)、龙潭组(页岩、粉砂岩)属于隔水层。新鲜岩石裂隙不发育,透水性较差。
4、矿床充水因素与特点
(1)大气降水
本矿为露天开采,露天采坑直接承受降水补给。矿区一带降水多集中于5~8月,历年雨季日最大降水量236毫米,日平均降水量14毫米,气象条件决定降水是矿坑充水的主要因素。
(2)地下水
矿区施工14个钻孔,其中三个钻孔见溶洞,溶洞高度0.6-2.2米。一般情况下为干孔,即使见水位也在+40米标高左右。
矿山开采矿体位于最低排泄面标高以上,矿区地下水位低于矿山开采矿体最低标高,因此,地下水对露天采坑充水基本无影响。
5、矿坑涌水量估算
本矿床为山坡露天开采,资源量估算最低标高为+50米,高于最低排泄面及地下水位标高,矿山开采至+50米标高时矿坑自流排水条件好,矿坑充水因素主要是大气降水,地下水对矿坑充水基本无影响。因此,本次估算的矿坑涌水量即为露天采坑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量。
露天采坑接受大气降水补给量按公式Q=F×A估算。据赤壁市气象局提供的降水观测资料,矿区一带近20年来日最大降水量为0.236米,日平均降水量为0.014米。
按上述估算公式及参数,经估算,露天采坑日最大降水补给量为1385700×0.236=327025m3/d,日平均降水补给量为1385700×0.014=19399.8m3/d。
矿区涌水量计算的年降水及日最大降水量数据由赤壁气象局提供,为最近观测数据,资料可靠。汇水面积根据1:2000矿坑涌水量计算图采用电脑圈定,精度达到要求。估算结果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最大日降水量采用赤壁气象局提供的近十年一遇的观测数据,虽属于个别异常情况,但是在开采过程也必须引起重视。
6、水文地质勘探类型评述
大气降水为矿床充水的主要因素。矿体岩性为碳酸盐岩,位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山露天开采为从上至下分台阶水平推进方式,矿区地形条件有利于自流排水,一般不会形成采坑凹陷积水。按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本矿床属以岩溶含水层充水为主的矿床(简称岩溶充水矿床),第三类第一型,矿床水文地质勘探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
ﻪ 7.5.2工程地质条件
1、岩、矿石物理力学性质
勘查期间,地表采取了矿体及围岩力学样。根据取样测试结果,结合岩石抗压强度分类指标以及区域资料类比,结合岩石抗压强度分类指标以及区域资料类比,区内的岩矿石总体上属半坚硬~坚硬岩石类。
2、工程地质岩组划分
矿区岩(土)体类型简单,以碳酸盐岩为主,地表覆盖风化层(土体)。
①碳酸盐岩工程地质岩组(Ⅱ)
矿区三叠系(大冶组)、二叠系(下窑组、茅口组、栖霞组)、石炭系(黄龙组)灰岩和石炭系(大埔组)白云岩都属于碳酸盐岩工程地质岩组(Ⅱ)。
②碎屑岩工程地质岩组(Ⅲ)
本岩组由志留系中统坟头组、志留系上统茅山组、二叠系中统梁山组、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大隆组地层组成。志留系中统坟头组、志留系上统茅山组岩性为粉砂岩、细砂岩、粉砂页岩,主要分布于矿区西部。地表风化裂隙发育,岩石破碎。
二叠系中统梁山组主要分布于矿区西部,岩性为薄层-中厚层炭质页岩和含炭灰岩;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大隆组,分布在矿区东部,主要为砂页岩、泥岩、砂岩。岩层面为主要结构面、岩石破碎,软硬岩层相夹出现。
③松散土体工程地质岩组(Ⅳ)
一类是坡顶及斜坡面上残坡积腐殖质含砾亚粘土,土体厚度0.5~5米,具一定固结度,呈硬塑状;另一类是梁山组炭质页岩类。开采时剥离集中堆放,如果堆放高度大,又没经过压实或压实不严,遇洪水和暴雨,可能形成泥石流,损毁农田和村庄。
3、矿区工程地质勘探类型
综上所述,矿区地形地貌条件较简单,没发现断裂构造,矿层及围岩为碳酸盐岩体,为可溶盐岩类,按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属第四类矿区工程地质勘探类型。梁山组为中厚层炭质灰岩夹薄层炭质页岩,大隆组薄层硅质、下窑组厚层灰岩、龙潭组薄-中厚层泥质粉砂岩存在软弱夹层。东西两采石场存在剥离土及临时石屑堆放,因此本矿区工程地质勘探类型属复杂程度中等类型。
7.5.3环境地质条件
1、地震地质环境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湖北省赤壁市属<Ⅵ度以内地震区,震级<5.0级,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属地壳较稳定区。近代未发生过较大的地震活动和由于地震引起的各种地质灾害。因此,本区属地壳相对稳定的地带。
2、环境地质类型及其发育特征
根据该区土地利用现状图,矿区地表主要为林地,未发生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表及自然斜坡稳定性好,地表水土保持状况好,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较好。现状条件下,矿区未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无其它环境污染问题,
矿区范围内只有少量居民区,不属于地质遗迹、古文物及自然风景保护对象。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未发现有大规模崩塌及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历史。
矿区属丘陵地区,地表植被较发育,山体自然坡度平均小于25°,水系以“自然排水沟”为主,矿区以外农业种植以水稻为主,兼种杂粮土壤呈中性或碱性,肥力偏低;区内无大中型建筑;矿区内水土流失以沟状为主,面状次之,速度缓慢。矿山应做好环境地质灾害方面的防治工作。
3、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与评价
根据本矿区的地质环境特征分析在未来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引发和加剧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有:
①岩质边坡对地形地貌、土地植被的破坏问题
未来露天采矿在采区内将形成大面积的台阶式岩质边坡,势必会对原始地形地貌、土地植被造成影响和破坏。
②废碴堆放的问题
未来露采活动产生的废石、弃土若随意堆放,有可能形成不稳定的堆积边坡,对矿区内工作人员和设备构成威胁。在未来的矿业生产中对此问题应引起重视和加以防范为妥。应建立挡土墙阻隔,防止降雨期和大暴雨期间下滑,造成水石滑坡地质灾害。
③水土污染问题
开采过程中,采坑内排出的矿坑水,若不经过处理或处理后不达标,直接排入溪沟、沿途下渗入土壤内,会对附近地表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弃渣、矿石若随意堆放及碎石、块石遗撒现场或运输公路沿途,对原有土地、水体会造成污染。
根据矿石分析结果,矿石化学成分较单一,无其它共伴生矿产。矿石中有害组分均不超标。在降雨作用下,均为难溶组分,不易分解出有害物质。但开采后,含矿石粉尘的矿渣淋漓水渗入地下、或就近顺地势流入溪沟、汇入河道,亦会对堆渣附近的水土体造成污染。
④山洪、泥(水)石流问题
矿区处于鄂西暴雨中心区内,每年7~8月降雨集中、暴雨频繁,常导致山洪暴发引发泥(水)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问题。本矿区在未来开发过程中,倘若固体废矿石、碴随意乱堆乱放,大、暴雨期,矿碴堆将可能成为泥(水)石流的固体物质来源。对此问题,今后矿山设计与开采部门应予高度重视和加以防治为妥。
4、防治措施与建议
根据矿区环境地质问题现状和未来矿业活动过程中可能引发、加剧的环境地质问题,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合理、科学可行”的基本原则,提出以下防治对策建议:
①生态恢复治理
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因露天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危害;开采中提前做好平面布置和规划,严格按规划修建道路、厂房等,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及对植被的破坏,减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努力创建绿色矿山。采坑中应尽量利用弃石、碴进行回填,上部再回填耕植土,植树造林,以最大程度地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②废渣堆放问题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弃石、碴应选择区内或附近合理凹地集中堆放、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修建挡土墙、拦碴坝),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堆放,以防形成不稳定斜坡、或成为泥石流的物质来源。
③水土污染问题
车辆运输矿石、废渣的过程中,应加盖篷布,不宜装载太满,以防沿途遗撒造成水土污染;废渣应选择封闭条件好的位置堆放,同时对场地进行防渗处理;对于矿坑水,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防治废水对水土体的污染;
④山洪泥水(石)问题
由于山洪泥水(石)流发生具有“突发”和“致害大”的特点,在将来矿业活动过程中,尤其是工业厂房、矿部的选址和交通运输路线的设置中,必须对此加以重视,选取安全、合宜的地段布设为妥。
⑤监测预警
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于矿坑排水量和水质进行实时监测,达标排放;对于矿段内山体、边坡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新的危岩体、孤石或边坡体有失稳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矿山建设中若遇较为特殊或重大的环境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时,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必要时尚需进行相应的勘查工作,以确保矿山开发工作能在安全、顺利的环境下运行。
5、矿区环境地质类型与评价
综上所述,矿区目前未发生滑坡、崩坍、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象,地下水水质良好,附近无污染源。矿山放炮开采,震裂民房,植被破坏,飞尘、噪音影响当地居民生活;西部采场矿坑排水,如果不修筑截水沟,对饮用水源会有轻微污染。矿区环境地质质量评价属中等类型。
6、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矿区无有毒有害气体、地热、放射性等。
7.6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区内原设置有两个采矿权,一是赤壁市润天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场,位于勘查区东段;二是赤壁市金家山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厂,位于勘查区西段,道路等基础建设完备,具有前期开发基础。这两个采矿权于2020年9月30日政策性关停,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属新立矿山,矿区总体规划符合《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赤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赤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方案》要求。现处于主管部门出让阶段。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8.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接受委托阶段:2020年10月30日,项目接洽,与委托方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提供评估资料准备的清单。
(2)现场查勘阶段:2020年10月30日,由本项目评估小组对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进行了现场查勘。矿区位于赤壁北西280°方位、直距约15千米处,周围有简易公路与矿区北部的214省道相通,可通往赤壁、洪湖、武汉等城市,交通方便。
(3)评定估算阶段:于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0日,在遵守《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和职业道德原则下,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确定评估方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4)提交报告阶段:2020年11月11日,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三级复核审查,11月22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9.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其经认定的开发利用方案可供参考利用。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本次采矿权资料基本齐全、可靠,这些报告和有关数据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评估的要求,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P=
其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10.技术指标、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本项目评估技术经济指标的选取,主要参考采矿权评估委托函(详见附件四)、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详见附件五)、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函(咸自然资规函[2020]32号)(咸宁市自然资源个规划局,2020年10月15日)及专家评审意见书(详见附件六)、《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详见附件七)、《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八)和评估人员调查收集合平时积累的资料。
10.1对矿山详查报告及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的评价
1、对矿山详查报告的评价
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9月编制的《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0月15日以(咸自然资规函[2020]32号)对《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评估人员认为:其矿床勘查类型基本合理,采用实地核查、地质测量调查的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基本查明了矿区矿产资源分布范围、特点及规律,基本查明了矿床的产出特征及富集规律,并进行了初步评价;估算资源储量采用的工业指标与现行地质勘查规范中的一般工业要求一致,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故上述资源储量详报告可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的依据。
2、对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的评价
对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编制的《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及其专家评审意见,评估人员认为:
该开发利用方案,根据矿山自然地理条件、矿层开采技术条件和赋存状况,结合区域内生产实际,设计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其采矿方法可行,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产品方案为熔剂用石料、建筑用石料;回采率95.00%;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中应采用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和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最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及最佳用途开发为原则合理确定的有关技术、经济参数,故上述开发利用方案部分参数可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开采有关技术及经济参数的取值依据。
10.2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0.2.1详查报告备案的保有资源储量
本次评估依据《采矿权评估委托函》(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0月30日)、《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9月),截至2020年9月,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32513.8万吨(其中: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控制资源量6010.7万吨,推断资源量2023.6万吨;冶金熔剂用白云岩矿控制资源量76.9万吨,推断资源量128.5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控制资源量19645.4万吨,推断资源量4628.7万吨)。
10.2.2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矿业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均为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包括预测的资源量(334)?。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应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为依据。
本项目无(334?)资源量且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小于30年,因此本次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即为评估计算年限内的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Q1),也是出让收益全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Q)。
10.3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调整后)
本次评估依据《采矿权评估委托函》(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0月30日)、《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及《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中所提供的数据来确定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计算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时对参与评估计算的保有资源储量属内蕴经济资源储量的应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或矿山设计分类处理:
(1)经济基础储量,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2)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332))对应于(111b)、控制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不做可信度系数调整);
(3)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未予设计利用,但资源储量在矿业权有效期(或评估年限)开发范围内的,可信度系数在0.5~0.8范围中取值,具体取值应按矿床(总体)地质工作程度、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其周边探明的或控制的资源储量关系、矿种及矿床勘探类型等确定。矿床地质工作程度高的,或推断资源量源量的周边有高级资源储量的,或矿床勘探类型简单的,可信度系数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4)无需做更多地质工作即可供开发利用的地表出露矿产(建筑材料类矿产等),估算的资源储量均视为(111b)或控制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不做可信度系数调整)。
11.3.1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属于建筑材料类矿产,则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24274.1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19645.4万吨、推断资源量4628.7万吨。
11.3.2熔剂用灰岩矿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熔剂用灰岩矿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6010.7万吨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0.8,本次评估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按0.8进行取值。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2023.6×0.8=1618.88万吨。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7636.38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6017.6万吨、推断资源量1618.88万吨。
11.3.2熔剂用白云岩矿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熔剂用白云岩矿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76.9万吨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0.8,本次评估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按0.8进行取值。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资源量=128.5×0.8=102.8万吨。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179.7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76.9万吨、推断资源量102.8万吨。
故: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调整后)32083.38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控制资源量19645.4万吨、推断资源量4628.7万吨;熔剂用灰岩矿控制资源量6017.6万吨、推断资源量1618.88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控制资源量76.9万吨、推断资源量102.8万吨)。
10.4开采技术指标
相关开采技术指标主要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及矿体的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确定。采矿回采率95.00%,设计损失量为622.87万吨,生产能力2000.00万吨/年(其中:熔剂用灰岩、白云岩矿50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500万吨/年)。
10.5采矿方案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确定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10.6产品方案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该矿山产品方案为熔剂用灰岩、熔剂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
10.7可采储量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9月)、《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设计损失量为622.87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473.03万吨;熔剂用灰岩矿146.39万吨=7629.58万吨÷(179.7万吨+7629.58万吨)×149.84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3.45万吨=179.7万吨÷(179.7万吨+7629.58万吨)×149.84万吨,采矿回采率为95.00%。
10.5.1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24274.1-473.03)×95.00%
=22611.02万吨
10.5.2熔剂用灰岩矿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7629.58-146.39)×95.00%
=7109.03万吨
10.5.2熔剂用白云岩矿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179.7-3.45)×95.00%
=167.44万吨
(可采储量的估算详见附表六)
10.8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采矿权评估委托函》、《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本次评估确定生产规模为2000.00万吨/年,结合该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及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我们综合认为2000.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是合适的,故本评估项目将矿山的生产能力确定为年产生产能力2000.00万吨/年,其中:建筑石料石灰岩矿1500万吨/年,熔剂用灰岩、白云岩矿500万吨/年(其中:熔剂用灰岩矿488.49万吨/年=7109.03万吨÷(7109.03万吨+167.44万吨)×500万吨/年;熔剂用白云岩矿11.51万吨/年=167.44万吨÷(7109.03万吨+167.44万吨)×500万吨/年)。
据以上分析确定矿山服务年限,建筑石料用灰岩具体计算如下: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生产能力;
T=22611.02万吨÷1500.00万吨/年=15.07年
熔剂用灰岩矿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生产能力;
--矿石贫化率;
T=7109.03万吨÷488.49万吨/年=14.55年
熔剂用白云岩矿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生产能力;
--矿石贫化率;
T=167.44万吨÷11.51万吨/年=14.55年
设计基建期为1年,故本次确定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服务年限16.07年,即16年1个月,评估计算期自2020年11月1日至2036年11月30日。
11.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1.1固定资产投资、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该矿固定投资资产57235.18万元,其中矿建工程投资4323.00万元,土建工程投资13528.6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投资16321.5万元,安装工程投资1462.08万元,其他投资21600.00万元。剔除其他费用中的采矿权价款费26200万元,土地征用费5600万元,搬迁费用1000万元后进行分摊,经过评估调整后,该矿投资固定资产含税原值36435.18万元,其中开拓工程13832.31万元,房屋建筑物4420.05万元,机器设备及安装18182.82万元。固定资产不含税净值32836.28万元,其中开拓工程12690.20万元,房屋建筑物4055.09万元,机器设备及安装16090.99万元。
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与同等规模的同类矿山相近。评估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直接以上表所列数据取值,开拓工程不计提折旧取上表所列账面原值。
(详见附表二)
11.2回收固定资产残值、更新改造资金、回收抵扣机器设备及不动产进项增值税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开拓工程更新资金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及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房屋建筑物、设备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工矿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有关规定,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房屋建筑物20~40年,设备8~15年。本项目中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期计算折旧;机器设备按15年综合折旧期计算折旧;开拓工程按财务制度规定计提维简费、不再采用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留残值。
回收房屋建筑物、设备的残值按其固定资产原值乘以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计算。建筑物和设备残值率为5%。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服务年限内折旧完毕后分别回收残值2107.63万元、719.62万元。合计回收固定残值为2827.25万元。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动产进项税由16%调整为13%,不动产进项税由10%调整为9%。
本项目机器设备及安装投资为20478.43万元,机器设备进项增值税约为2091.83万元[18182.82÷(1+13%)×13%],机器设备不含税净值为16090.99万元(18182.82-2091.83)。
(详见附表三)
11.3土地使用权投资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通过以出让、转让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预估的征地、测量、井探等费用,将预估的征地、测量、井探等费用计为无形资产投资,以摊销方式逐年回收。
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土地征用费为5600.00万元,搬迁费1000万元。本项目评估据此确定土地使用权投资为66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投资在基建期平均投入。
11.4流动资金
本次评估时流动资金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按固定资产资金率估算。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非金属矿山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资金率一般按5~15%计算。本次项目评估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2.00%计算,即流动资金为36435.18×12.00%=4372.22万元。
矿业权评估中,按流动资金总额的70%为银行贷款(6个月至1年期短期贷款),流动资金总额的30%为自有资金。流动资金在生产期按生产负荷分段投入,本次评估流动资金在一年投入。企业流动资金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时可以全部收回,所以流动资金放在现金流量表中最后一年回收。
11.5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11.5.1销售收入计算公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假设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矿产品年产量×矿产品销售价格
11.5.2产品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矿业权评估中,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售条件,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可以评估基准日前3个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以评估基准日前5个年度内价格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服务年限短的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
根据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编制的《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销售价格为58元/吨(不含税),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销售价格为45元/吨(不含税)。
评估人员参考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2015年10月-2020年9月《湖北省矿产品销售价格动态监测月度报告》见下表,经统计自2015年10月-2020年9月五年咸宁嘉鱼片区建筑用灰岩、白云岩平均销售价格为40.02元/吨(不含税);自2018年4月-2020年9月二年咸宁嘉鱼片区熔剂用灰岩平均销售价格为59.07元/吨(不含税)。
表2 咸宁嘉鱼片区建筑用灰岩、白云岩及熔剂用灰岩价格表
年份 | 月份 | 矿产品 规格 | 矿产品平均价格元/吨(不含税) | 矿产品 规格 | 矿产品平均价格元/吨(不含税) |
2015年 | 10月份 | 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 | 20 | 熔剂用灰岩 | - |
11月份 | 20 | - | |||
12月份 | 20 | - | |||
2016年 | 1月份 | 20 | - | ||
2月份 | 20 | - | |||
3月份 | 20 | - | |||
4月份 | - | - | |||
5月份 | 21 | - | |||
6月份 | 21 | - | |||
7月份 | 21 | - | |||
8月份 | 21 | - | |||
9月份 | 21 | - | |||
10月份 | 21 | - | |||
11月份 | 21 | - | |||
12月份 | 21 | - | |||
1月份 | 21 | - | |||
2017年 | 1月份 | 21 | - | ||
2月份 | 21 | - | |||
3月份 | 21 | - | |||
4月份 | 24 | - | |||
5月份 | 24 | - | |||
6月份 | 24 | - | |||
7月份 | 24 | - | |||
8月份 | 24 | - | |||
9月份 | 24 | - | |||
10月份 | 44.1 | - | |||
11月份 | 44.1 | - | |||
12月份 | 44.9 | - | |||
2018年 | 1月份 | 45 | - | ||
2月份 | 45 | - | |||
3月份 | 45 | - | |||
4月份 | 43 | 58 | |||
5月份 | 43 | 58 | |||
6月份 | 43 | 58 | |||
7月份 | 43 | 58 | |||
8月份 | 43 | 58 | |||
9月份 | 43 | 58 | |||
10月份 | 43 | 58 | |||
11月份 | 43 | 58 | |||
12月份 | 43 | 58 | |||
2019年 | 1月份 | 43 | 58 | ||
2月份 | 43 | 58 | |||
3月份 | 48 | 58 | |||
4月份 | 51 | 58 | |||
5月份 | 51 | 58 | |||
6月份 | 54 | 58 | |||
7月份 | 57 | 58 | |||
8月份 | 57 | 58 | |||
9月份 | 69 | 58 | |||
10月份 | - | 58 | |||
11月份 | 69 | 58 | |||
12月份 | 68 | 58 | |||
2020 | 1月份 | 68 | 58 | ||
2月份 | 68 | 58 | |||
3月份 | 68 | 58 | |||
4月份 | 62 | 58 | |||
5月份 | 60 | 58 | |||
6月份 | 60 | 66 | |||
7月份 | 57 | 66 | |||
8月份 | 59 | 66 | |||
9月份 | 59 | 66 | |||
平均值 | 40.02 | 59.07 |
评估人员调查了该矿区所在地和周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了解到该地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平均销售价格为35-40元/吨(不含税),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平均销售价格为54-59元/吨(不含税)。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销售价格以矿区所在地及其周边公开市场销售价格及矿山矿产资源禀赋条件、矿石质量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公布的2015年10月-2020年9月《湖北省矿产品销售价格动态监测月度报告》为依据,结合赤壁地区石料矿山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原矿销售价格确定为36.02元/吨(不含税价)、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平均销售价格为55.07元/吨(不含税)。以并计入销售计算中。
11.5.3产品销售收入
2021年11-12月销售收入=1500.00万吨×2/12×36.02元/吨+488.49万吨×2/12×55.07元/吨+11.51万吨×2/12×55.07元/吨=13594.17(万元)
2022-2035年年销售收入=1500.00万吨×36.02元/吨+488.49万吨×55.07元/吨+11.51万吨×55.07元/吨=81565.00(万元)
2036年1-11月销售收入=1361.02万吨×36.02元/吨+188.69万吨×55.07元/吨+4.44×55.07元/吨=59659.37(万元)
(销售收入计算详见附表五)
11.6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最有效利用原则,本次评估成本费用取值依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得出,部分数据由评估人员参考当地同类矿山实际情况比较确定。
总成本费用采用“制造成本法”计算,由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构成。经营成本由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财务费用确定。
11.6.1外购材料费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该矿山外购材料费为4.61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外购材料费为4.61元/吨(不含税),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购材料费=4.61元/吨×2000.00万吨/年=9200.00(万元)
11.6.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该矿山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13.84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取13.84元/吨(不含税),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购燃料及动力费=13.84元/吨×2000.00万吨/年=27680.00(万元)
11.6.3工资及福利费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该矿山工资及福利为1.10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工资及福利费取1.10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工资及福利费=1.10元/吨×2000.00万吨/年=2200.00(万元)
11.6.4折旧费
固定资产折旧均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2]271号《关于采矿权评估和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采用直线法计算。
1、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30年,残值率按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为128.41万元/年。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折旧期满仍连续折旧。
2、机器设备平均折旧年限15年、残值率按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为1019.10万元/年。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折旧期满仍连续折旧。
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年房屋建筑物折旧费+年机器设备类折旧费
=128.41+1019.10
=1147.51(万元)
则单位折旧费0.57元/吨。
11.6.5修理费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该矿修理费为1.15元/吨,故本次评估该矿修理费为1.15/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修理费=原矿单位修理费×年原矿产量
=1.15元/吨×2000.00万吨
=2300.00(万元)
11.6.6维简费
依据国家建材局、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重点非金属矿企业维简费提取标准的通知》(建材经财发[1991]81号),该矿山不在重点非金属矿名单中,维简费提取仍按“(85)建材非字861号文件”规定标准提取。和同类矿山类比得出,单位矿石维简费为2元/吨。对计提维简费的矿山,按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采出矿石量和采矿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单位矿石折旧性质的维简费。该矿已有固定资产投资中开拓工程投资13832.31万元,评估计算期采出的矿石量为29887.50万吨,则折旧性质维简费为0.47元/吨(13832.31÷29887.50),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1.53元/吨(2.00-0.47)。
正常年份年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年原矿产量×单位折旧性质的维简费
=2000.00万吨/年×0.47元/吨
=940.00(万元)
正常年份年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年原矿产量×单位更新性质的维简费
=2000.00万吨/年×1.53元/吨
=3060.00(万元)
11.6.7矿山企业安全费用
依据财企[2012]16号文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非金属矿山-露天开采取2元/吨,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安全费为2.00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安全费=2.00元/吨×2000.00万吨/年
=4000.00(万元)
11.6.8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
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8〕45号)的相关规定:“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的收取,建立和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帐成本”。
依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3836.25万元,;另矿山恢复治理工程估算总投资1219.62万元。本次评估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取值为0.17元/吨[计算式:(3836.25+1219.62)万元÷29887.5万吨]。
正常年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单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年原矿产量=0.17元/吨×2000.00万吨/年=338.33(万元)。
12.6.9摊销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摊销费用包括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其他长期资产、以及后续勘查投资的摊销。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土地征用费5600万元和搬迁费1000万元,在评估基准日全部投入。则单位摊销费为0.22元/吨(计算式:6600万元÷29887.50万吨)。
正常生产年份摊销费用=0.22元/吨×2000万吨/年=441.66(万元)
12.6.10管理费用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该矿管理费为2.00元/吨,取值偏低,管理费用主要为企业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当地政府收取的相关费用等。一般为年销售收入的5.00%-15.00%之间,参照周围同类型矿山,则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管理费用5.30元/吨(年销售收入的13.00%)。
正常生产年份管理费用=5.30元/吨×2000.00万吨/年=10600.00(万元)
12.6.11销售费用
根据《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该矿销售费用为1.80元/吨,故本次评估该矿销售费用为1.80/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费用=1.80元/吨×2000.00万吨/年=3600.00(万元)
11.6.12财务费用
评估用财务费用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照《矿业权评估指南》及采矿权评估规定,企业所需流动资金70%可向银行贷款解决,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六个月至一年期基准贷款年率4.35%计算。单位财务费用为0.07元/吨[4924.22×70%×4.35%÷2000.00]。
正常生产年份年财务费用=0.07元/吨×2000.00万吨/年=133.13(万元)。
11.6.13单位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生产(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之和,正常生产年份单位总成本费用为32.83元/吨;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成本,正常生产年份单位经营成本为31.72元/吨。(详见附表四)
11.7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及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的计算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
11.7.1增值税
年应缴纳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不动产进项税由10%调整为9%。
正常生产年份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81565.00万元×13%=10603.45(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年进项税额=年外购材料、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进项税税率
=(9220.00+27680.00)万元×13%=4797.00(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年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
=10603.45-4797.00=5806.45(万元)
11.7.2城市维护建设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计算。因纳税人所在地为赤壁市车埠镇肖桥村、斗门村、勤俭村,故本次评估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5%。
正常年份城市维护建设费=年应交增值税额×5%
=5806.45×5%=290.32(万元)
即正常生产年份应交城市维护建设费290.32万元。
11.7.3教育附加费
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税。
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鄂地税发[2011]13号),从2011年2月1日起,湖北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教育费附加率为5%(3%+2%)。
正常年份应缴教育附加费=应交增值税额×5%=5806.45×5%=290.32(万元)
11.7.4资源税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石灰石原矿征收标准为6%,白云岩原矿征收标准为3%,故本次评估资源税取值为〔(1500万吨/年×36.02元/吨+448.49万吨/年×55.07元/吨)×6%+(11.51万吨/年×55.07元/吨)×3%=4874.89(万元)
各年度销售税金及附加详见附表五。
11.8企业所得税
正常年份应缴纳所得税额=应交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
11.8.1应缴纳所得额
计算基础为年销售收入总额减掉准予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包括总成本费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
正常年份的企业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81565.00万元-65660.62万元-5455.53万元
=10448.84(万元)
11.8.2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中,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利润总额为基数,按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不考虑亏损弥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抵扣等税收优惠。
11.8.3企业所得税
正常年份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10448.84万元×25%
=2612.21(万元)
(详见附表五)
11.9折现率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折现率参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相关方式确定。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本次评估折现率采用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方式确定,其中包含了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风险报酬率是指在风险投资中取得的报酬与其投资额的比率。矿产勘查开发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很多种,其主要风险有:勘查开发阶段风险、行业风险、财务经营风险、其他个别风险。
11.9.1无风险报酬率
矿业权评估实务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确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后不再公布五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11月22日、2015年3月1日、2015年5月11日、2015年6月28日、2015年8月26日、德技咨审字〔2014〕138号24日起人民币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0.25%、0.25%、0.25%、0.25%、0.25%合计下调1.50%。本次评估五年期存款利率按2014年11月22日前的基准利率4.75%调减(-1.50%)确定为3.25%。
11.9.2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采用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对各项风险要素的分析,本次评估风险报酬率取值如下:
(1)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
主要是因不同勘查开发阶段距开采实现收益的时间长短以及对未来开发建设条件、市场条件的判断的不确定性造成的。可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及建设、开发等五个阶段不同的风险。该矿为新建矿山,风险报酬率的取值范围为0.15~0.65%。经经综合分析,最后确定勘查开发阶段风险取0.45%。
(2)行业风险报酬率
是指由行业性市场特点、投资特点、开发特点等因素造成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行业风险报酬率的取值范围为1.00~2.00%。综合考虑,本次评估行业风险报酬率取值为1.50%。
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
包括产生于企业外部而影响财务状况的财务风险和产生于企业内部的经营风险两个方面。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的取值范围为1.00~1.50%。该矿于2015年停产至今,财务经营风险较高,综合分析,本次评估财务风险报酬率取1.40%。
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
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取值区间0.50~2.00%,本次评估取值1.40%。
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其他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
=0.45%+1.50%+1.40%+1.40%
=4.75%
11.9.3折现率确定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3.25%+4.75%
=8.00%
12.评估假设
1、以产销均衡原则及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原则确定评估用技术经济参数;
2、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3、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4、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产品价格、税率及利率等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5、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3.评估结论
13.1评估结果
根据《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收入权益法评估时,应按其评估方法和模型估算评估计算年限内推断资源量以上类型(含)全部资源储量的评估值;按评估计算年限内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不含(334)?〕与评估对象范围全部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含(334)?〕的比例关系〔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涉及的推断资源量与(334)?资源量均不做可信度系数调整〕,以及地质风险调整系数,估算评估对象范围全部资源储量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P1—估算评估计算年限内推断资源量以上类型全部资源储量的评估值;Q1—评估计算年限内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不含(334)?〕;Q—评估对象范围全部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含(334)?〕;k—地质风险调整系数〔当(334)?占全部资源储量的比例为0时取1〕本次评估对象范围没有(334)?资源量,评估计算年限内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与评估对象范围全部出让收益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一致。即:Q1=Q,k=1。
13.2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确定(P)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P)=40725.03万元÷32513.8万吨×32513.8万吨×1
=40725.03万元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值为40725.03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零柒佰贰拾伍万零叁佰元整。
(价值计算详见附表一)
13.3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结果
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湖北省29类非金属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鄂自然资源函[2020]468号),石灰岩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单)价1.0元/吨;白云岩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单)价0.8元/吨,地区调整系数为1.0,因此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人民币32472.62万元(即1.0元/吨×32308.3万吨×1.0+0.8元/吨×205.4万吨×1.0),小于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40725.03万元。
14.特别事项说明
14.1评估结果有效期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本评估结果不公开,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本公司对使用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4.2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
本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的条件下,根据持续经营原则来确定采矿权的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和持续经营原则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14.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5.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本评估报告仅供此次特定的评估目的而作。未经委托方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或公开。
本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
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16.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矿业权评估师:
17.矿业权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书提交日期为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附件)
鄂永矿权评[2020]字第XN0009号
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三、附件目录
附件一、关于《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附件二、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三、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及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附件四、采矿权评估委托函;
附件五、《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9月);
附件六、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函(咸自然资规函[2020]32号)(咸宁市自然资源个规划局,2020年10月15日)及专家评审意见书;
附件七、《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2020年10月);
附件八、《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关于《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赤壁市偏脊山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附件共有8件。本报告中的所有附件,只能在报告中和该报告一同使用才有效,并具法律效力。附件中的所有资料、执照、证书(复印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作他用,违者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武昌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第1栋21层7-14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7250167 传真:027-8725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