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3346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财政局
名       称: 关于赤壁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11月27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伍火平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6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
1.资产总量情况
2023年,纳入我市企业国有资产报告统计范围的单位共计2户(市国投集团、市城发集团)。国有资产总额530.8亿元,同比增长12.24%;负债总额248.41亿元,同比增长30.47%;净资产282.39亿元,同比减少0.04%;资产负债率46.8%。
2.企业经营情况
2023年,我市国有企业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0.35亿元,同比减少7.36%,成本费用28.42亿元,净利润总额1.93亿元,上缴税费2.56亿元,上缴国资收益1.01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总量情况
2023年,纳入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统计范围的企业1户(市金融投资集团)。国有资产总额8.66亿元,同比增长6.37%;负债总额1.73亿元,同比增长42.88%;净资产6.93亿元,同比减少0.02%;资产负债率19.98%。
2.企业经营情况
2023年,我市国有金融企业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总额0.12亿元,同比减少8.92%。成本费用0.13亿元,净利润-0.002亿元,上缴税费0.004亿元,上缴国资收益0.01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纳入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150家。资产总额103.26亿元,同比增长2.69%;负债总额15.32亿元,同比增长12.81%;净资产87.93亿元,同比增长1.1%。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2023年,我市土地总面积为171772.24公顷。其中:农用地146558.55公顷,占总面积的85.32%,建设用地13030.84公顷,占总面积的7.59%;未利用地12182.85公顷,占总面积的7.09%。国有土地总面积为31848.16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面积为15516.39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48.72%;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5190.39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16.30%;国有未利用地面积为11141.38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4.98%。
2.水资源。我市跨境河流四条,其中,长江流程12.54公里、陆水河流程84.5公里、新店河流程15.2公里、汀泗河流程15.2公里。境内5公里以上河流24条,年均水资源总量19.54亿立方米;湖泊17个,水域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个。
3.矿产资源。我市发现矿种16个,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9个。设置有效矿权的矿种主要是地热水、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熔剂用灰岩等5种。截止到2023年底,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12043.9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547.256万吨;水泥用灰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9240.6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量497.9万吨;建筑用白云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3433.4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量0万吨(未进行开采);熔剂用灰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2950.6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量0万吨(未进行开采);地热矿产年度消耗资源量为29.41万立方米。
二、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聚焦深化国企改革,围绕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开展工作,保障国有企业平稳运行。
1.国企招标采购规范化管理成效明显。设立招投标采购中心,作为市属国企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能部门,专职推进国企采购工作。编制《赤壁市市属国企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属国企采购的业务流程、采购方式及程序、监督管理、备案文件等各项规范,便于采购主体对照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主体,促进国企降本增效和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建立包含评估、拍卖、工程检测等5大类中介的122家服务商资源库,极大地便利了国有企业服务采购工作。建立涵盖17大类共计284家企业参与的材料和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供应商库,规范小额多频采购活动。组织国企采购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国企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以资金管理中心为支撑,探索市属国企的资金统筹管理和调度机制,建立安全、高效、集中的资金管理目标。出台《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办法(试行)》和《资金审批业务流程指引(试行)》,明确业务操作规范。争取合作金融机构支持,首批邀约6家银行举行资金集中管控签约仪式,畅通资金流动通道。组织业务培训,联动软件公司、合作银行、业务人员共同开展银企直联系统功能测试,不断优化实操能力。
3.国企化债和资产办证全力推进。强化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举债行为,开展国企化债和资产办证工作。编制《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债务余额、偿债期限和化债措施。召开全市防范化解国企平台(企业)债务风险专题会,争取市委市政府更多举措支持化债。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根据《关于完善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行国有金融资本归口管理。整合中小企业应急循环资金业务债权0.39亿元,协调划转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含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应急循环资金)1.57亿元债权,移交至市金投集团,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和资本管理。
2.治理结构不断改善
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摸清国有金融资本“家底”,规范产权转让和资产交易;加强金融企业全口径财务报表审核监督,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规范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现国有资本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
3.风险防控不断加强
定期组织指导督促,推动企业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树牢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形成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组织多部门全力清收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债权,截止2023年底,合计收回债权0.56亿元。同时,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和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运用收购并购、重组重整等方式,指导帮助重点企业处置化解风险。
4.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指导督促金融企业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及纾困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促进疫后经济重振。大力拓展担保业务,2023年,我市金融企业累计为987家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在保余额10.51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出“过桥”服务,累计提供应急循环资金13.71亿元,惠及小微企业264家,累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0.1亿元;探索股权投资,与长江产业基金、省高新投集团两家省直平台成立产业基金,为两家企业融资合计0.45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市财政局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赤财发〔2023〕22号)、《赤壁市国有“三资”清理盘活工作方案》(赤财发〔2023〕21号)、《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缓缴相关工作的通知》(赤财行资函〔2023〕1号)等,推动资产合规利用、规范管理,为资产使用、处置、清理盘活资产提供制度支撑。
2.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指导、督促单位完成单位资产登记入账,会计核算和资产报告工作。指导单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3.加强资产使用、处置管理。我们在资产使用上,督促指导单位严格落实管理人和责任人制度,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推进资产整合,避免了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实现使用效益最大化。在资产处置上,我们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按资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对单位申报的资产处置事项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大额资产评估后处置的原则和最低使用年限的要求从严把控,全面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处置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同时督促单位对处置资产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
4.强化资产日常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财监〔2023〕3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0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从自查自纠、复查整改、总结报告、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对2023年在资产管理工作方面的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
5.服务改革发展,助推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我市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缓缴工作。对承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1个月的租金,进一步帮助广大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减轻负担。
6.深入推进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工作。2023年初,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摸底,将清理出来的闲置低效国有资产科学分类,制定闲置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处置计划和任务清单,科学选择市场化处置、公开出租、内部挖潜、调剂利用等多种路径,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提升了闲置国有资产效益。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推进《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工作。目前已报请咸宁市资建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完成了咸宁市资建局及省自然资源厅反馈的第一轮修改意见。二是开展2023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梳理我市急需落地而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重点项目,组织设计单位编制优化方案并报请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批。三是加快编制镇村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完成了11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97个村庄规划初步成果,并对已编村庄规划开展评估和修编。
2.合理保护开发土地矿山资源。一是全力推进赤壁市恢复耕地整治专项行动,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可补入耕地资源库,实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耕地任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程恢复耕地面积5万亩。二是根据赤壁市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治理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全力推进。三是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通过供地方式己消化处置面积1923.15亩;以用为先,完成消化处置50宗2933.25亩。
3.全面推进赤壁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一是完成水资源确权调查39宗,其中河流19条,湖泊10座,水库10座。二是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6宗,开展矿产资源统一确权17宗。三是开展茶园、林地、河湖库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茶场确权106宗,确权面积9956亩;完成林地确权15宗,确权面积6545亩;沧湖原种场农用地确权颁证1宗,登记发证面积1150.6亩;国有水库确权颁证19宗,登记发证面积6741.9亩。
4.强化用地供应,积极保障项目用地和促进土地市场建设。2023年,共供地79宗,面积4345.68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71宗,面积3083.74亩,主要为工业用地39宗,面积1416.08亩;商住、商服用地14宗,面积549.82亩;其他用地18宗,面积1117.84亩。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三资”使用效益,稳步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企业国有资产
1.理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完善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结算机制。增强市属国企造血功能,出台政府向市属国有企业购买服务结算管理办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局、国投集团、市属国企集团之间的权责关系,加强出资企业授权和行权方面的工作机制建设,推动传统政府投资拉动的国企转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市场化的经营管理体系。
2.强化抗风险能力。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并重,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建立国有企业融资项目库和资金使用计划,常态化与金融机构协调授信、提款等工作,规范市属国企合理合规举债。
3.提高经营管理质效。国企资金集中管理系统覆盖到全部控制企业。加大在国企采购、项目建设、产业整合方面工作力度,推动规范采购、资产办证、低效资产退出等方面取得实效。根据不同企业经营模式引入专业团队、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在国企改革政策内加大人才选用的机制改革力度,推动三项改革持续深入。
4.打造国企发展新格局。以全市国企改革为重点,引导企业把发展重心切实转换到价值创造和内涵型增长上来,对标一流和行业领先企业,加快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形成更多有利润的收入、有现金流的利润,努力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的发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提升金融实体经济质效。根据企业面临的实际情况,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体制,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建立资产配置管理制度、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审核,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到非必要不预算,无预算不支出。
2.实现资产管理系统与“一账一表”、三资“三变”等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为盘活有效资产,研判分析相关资产质量提供基础数据。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继续落实耕地保护工作。采取超常规举措,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2.继续推进市镇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市、乡镇、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布局。
3.继续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已自然恢复历史遗留矿山的验收销号工作,进一步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履行和矿山地质环境安全监督。
4.继续开展自然资源清查与确认登记。摸清家底,夯实产权体系基础,推动自然资源的“确认、确权、确值”,颁发各类自然资源的不动产登记证,为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奠定基础。
5.继续盘活资产,加快资源出让。推进低效用地的清理,挖掘空闲土地价值,加快矿产和土地出让,充实财政基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