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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2022年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395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财政局

名       称: 赤壁市2022年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一、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一)2022年赤壁市土地总面积为171772.24公顷。其中:农用地147598.4公顷,占总面积的85.93%,与2021年度我市农用地面积147575.44公顷比较,同比增加22.96公顷,可比增加0.02%;建设用地12144.03公顷,占总面积的7.48%,与2021年度我市建设用地面积12085.06公顷比较,同比增加58.97公顷,可比增加0.05%;未利用地12029.81公顷,占总面积的7.09%,与2021年度我市未利用地面积12111.74公顷比较,同比减少81.93公顷,可比降低0.04%。  

赤壁市国有土地总面积为31835.01公顷,国有农用地面积为15612.31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49.04%,与2021年度我市国有农用地面积15541.64公顷比较,同比增加70.67公顷,可比增长0.23%;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5147.38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16.16%,与2021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面积5130.9公顷比较,同比增加16.48公顷,可比增长0.04%;国有未利用地面积为11078.59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4.8%,与2021年度我市国有未利用地面积11165.74公顷比较,同比减少87.18公顷,可比降低0.27%。

(二)我市跨境的河流有四条。其中长江流经本地区的流程为12.54公里、陆水河流经本地区的流程为84.5公里、新店河流经本地区的流程为15.2公里、汀泗河流经本地区的流程为15.2公里。境内5公里以上河流24条,年均水资源总量19.54亿立方米;湖泊共17个,水域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个;林地面积907.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52.84%。

(三)我市发现矿种16个。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9个。设置有效矿权的矿种主要是地热水、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熔剂用灰岩等5种。截止到2022年底,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18645.91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37.07万吨;水泥用灰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973.85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量332.3万吨;建筑用白云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5277.3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量0万吨(未进行开采);熔剂用灰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2950.6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量0万吨(未进行开采);地热矿产年度消耗资源量为80.69万立方米。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推进《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按照 “一主引领”,实施“两带驱动”、构建“三区支撑”的空间格局体系,再次优化了国土空间战略目标纲要并通过市规委会审议;

2.开展“三区三线”划定。积极配合谋划申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将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向省直部门申报认定131项,占咸宁市重点项目总数的 28.6%,排在各县市区之首。初步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正式发布;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编制,有力为项目用地落户提供规划要素保障。

3.持续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对接市直相关单位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之中,将规划数据纳入时空大数据平台;完成《赤壁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对“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进行了总体安排,为赤壁市十四五期间矿业经济发展留足空间。

4.加快编制镇村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各类空间布局,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开展了11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97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5.高效推进用途管制服务工作完成赤壁高新区扩区调区工作,为工业园区调区扩区打下良好基础。完成了蒲圻电厂三期、长江大桥东延线、陆水水库除险加固等省市18个重点项目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审核出具涉及专项债方面的用地规划意见28份;审核出具其它项目用地规划意见118份;配合相关单位及乡镇开展项目选址踏勘90余人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10次,评审规划设计项目70项;组织召开规划会审会全体会议4次,审议规划项目39项;完成上级布置的长江岸线“留白”“留绿”和功能恢复专题调研工作等规划重点工作任务。

6.推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编制完成了《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专项规划》,建立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实施考评体系。

7.做好“三调”后续工作。通过变更调查工作确保“三调”成果的准确性,通过了省、市两级组织的“三调”验收;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咸宁市新型基础测绘省级试点。

(二)改进生态环境质量

1.严格耕地保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十四五”下达赤壁市耕地保有量目标51.9143万亩,我市目前耕地面积52.784万亩。全力推进赤壁市恢复耕地整治专项行动,梳理提取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标记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属性的地块10万亩,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可补入耕地资源库,制作KML 图斑下发各乡镇选择可补入地块。2022年已实施恢复耕地整治0.89万亩,要求各乡镇对恢复耕地地块实现农作物种植到位,形成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面积不减。计划到2025年将耕地面积恢复到53.39万亩,到2032年末将耕地面积恢复到58.42万亩。

2.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根据《咸宁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绿箭行动方案》要求,我市计划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37家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022年已完成生态修复13家矿山,计划2023年底完成生态修复21家矿山,2024年底完成生态修复3家矿山。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开展批而未供清理和处置。对我市2009-2022年全部存量批而未供土地进行清理,2009-2022年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赤壁市建设用地(含增减挂钩)总面积为49108.05亩,截至2022年底,已供地36472.8亩,供地率为74.27%,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为12635.25亩,共涉及247个批次。2022年度通过供地和核销批文方式己消化处置2009-2018年存量批而未供今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105.62亩。

(2)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22年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显示涉及我市闲置土地面积3505.70亩,已完成消化处置50宗,面积面积2933.25亩

(3)降低企业成本。根据高新产业园区管委会来函要求,对符合产业用地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一律按评估地价的70%的起始价挂牌出让。2022年为12家工业用地企业节约用地成本5529.48万元。

(三)推进生态文明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

1.规划管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科学编制规划,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结构和布局,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划定了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两个区域内禁止开发建设。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各类建设用地必须先行预审,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允许用地。

2.依法监管,认真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和打击力度,连续开展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大棚房”清理整治、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石灰窑专项清理、机制砂清理整顿、宗教用地清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

(1)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全年对市矿山开展了260余次现场巡查,10余次现场制止、驱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作业机械设备,现场扣押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作业机械设备7台。对6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对全市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起到了震慑,维护了我市矿产资源利用开发秩序

(2)开展机制砂厂整治。为了严厉打击非法机制(洗)砂行为,我局会同各乡镇政府对全市非法机制(洗)砂场企业全面排查,经过排查全市共有机制砂厂47家(含商混站16家,赵李桥镇钙石生产企业自用8家,纯破碎水洗23家)。非法机制(洗)砂场16家,其中2家正常生产,13家停产,

十二届省委首轮巡视反映的9家机制砂违规生产的,保留3家,关停5家,复绿1家。

(3)开展全市钙石加工专项整改工作。全市钙石加工产业主要在赵李桥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镇涉矿石加工的26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组成专班两次在赵李桥镇就各自排查情况进行汇总研判。整治专班各单位对26家企业落实包保督办责任,已完成对26家企业的相关营业执照、备案证等十项证件收集工作。确认需整改企业3家且均已送达《水土保持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涉破碎线的15家企业的环境问题排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18家无土地使用证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4)认真地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卫星遥感监测图斑1351个,拆分填报图斑后一共1611个,面积13119.15亩,耕地面积4338.83亩(基本农田面积711.47亩)。截止2022年12月份,通过内外业核查图斑经报省厅审核反馈,共计违法图斑390个(其中农民建房175个),目前已整改到位32个,经测算,1-12月份卫片土地违法比为12.22%,违法占耕比为4.45%。

(5)认真开展了2021年和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湖北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局下发我市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违法用地问题19个(10个图斑),整改后已通过省厅完成销号15个,尚未整改到位问题4个(实际涉及2个图斑)均在报批整改中。

3.全面推进赤壁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我市已开展水流、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陆水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和黄盖湖湿地的前期调查和登记单元划定;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确权调查39宗,其中河流19条,湖泊10个,水库10个,还剩3个登记单元待核实;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6宗;开展矿产资源统一确权17宗

(四)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降存控新,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努力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分解落实指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将规划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全力实施控制总量、降低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大力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2022年共供地89宗4962.29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75宗 4007.78亩,成交价款142428.5万元;划拨用地14宗,面积954.51亩。2020年以来实现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58宗,面积3988.17亩。

三、存在的问题

1.供地率偏低,必须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处置工作。2022年度报批19个批次,批复面积1441.4265亩。批而未供土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高新区。批而未供土地占用了大量报批资金和土地平整及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且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要求,批而未供土地较多,直接影响到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今后用地保障。   2.自然资源的过度、无序开发导致耕地、林地等农用地面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持续增加。表现在建设用地批而未建、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建设设施农业用地量增加,新增耕地质量未达到标准。

3.执法力度不够,威慑力不足。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牵涉利益较大,违法行为无法及时查处。主要原因是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复杂、周期长,增加了执法的难度;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自然资源部门既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供地力度。对已经落实项目的用地,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和拆迁等工作,尽快形成“净地”进行供应,并督促相关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二)加强精准招商引资。在引进外地项目或新上本土项目时,优先考虑批而未供地块,积极推介,提高存量用地利用效率。(三)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规模。今后一段时期,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主要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以及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之外的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应以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为主。(四)建立违法行为曝光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对涉及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违规排污、排气等企业、单位和个人凡是立案查处的均充分曝光,利用舆论影响力,提升违法违规的社会成本。完善考核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综合执法,降低违法案件存量,严控增量;加强综合执法的探索,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和导向作用,充实执法力量,加强物资保障,落实责任追究,严控违法案件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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