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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壁市2021年度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44712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财政局

名       称: 关于赤壁市2021年度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12月9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和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形成《赤壁市2021年度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21年,我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89.2亿元,负债总额140.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48.3亿元,资产负债率36.2%。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1年,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45亿元,负债总额1.0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3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享有权益6.30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1年,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04.00亿元。负债总额14.00亿元。净资产总额90.00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1年底,我市土地总面积为1717.72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1475.75平方千米;建设用地120.85平方千米;未利用地121.12平方千米

我市国有土地总面积为318.38平方千米。其中:国有农用地面积为155.42平方千米;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51.31平方千米;国有未利用地面积为111.65平方千米。

我市跨境的河流有四条,年均水资源总量19.54亿立方米;林地面积905.9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52.74%

二、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理顺国企监管关系,国企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积极推进《赤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实施,组建了市国投集团。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赤壁国投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赤壁国投集团依据我局授权对十一家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我局还制定了国有企业监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对市国投集团的监管内容和方式,初步建立国企改革制度体系,出台了国有企业投资监管、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报告、业务支出管理、公务用车和人员管理等管理文件,为全市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不断加强国企内部经营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减少管理层级,精简管理人员,充实生产一线,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降低人力成本;建立统一公开的集中采购制度,组建国企招标采购中心,对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沥青混凝土、钢材、砂石等大宗材料由集团组织批量集中采购,达到降本增效目标;建立资金运行结算管理中心,加强资金筹措、调配能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施工项目分包和劳务外包,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督,确保施工项目质量、安全、效益最大化,防止腐败风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管理。

3.建立党建引领国企发展工作机制,以党建为引领,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深入推动党建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融入融合,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推进市属国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监督责任、出资人监管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监事会内部监督,内审机构审计责任等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

4.深化国有企业集团化改革,增强国企市场竞争力。按照主营业务同质化整合的原则,将相关同类别集团整合,做大做强市属国有企业。同时不断探索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积极与国企、央企发展战略合作,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走出去,不断增强我市国企市场竞争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不断健全管理机制。积极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授权我局集中统一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实行国有金融资本归口管理。整合中小企业应急循环资金业务债权0.39亿元及过桥资金,协调划转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含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应急循环资金)1.57亿债权,移交至市金投集团,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和资本管理。

2.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督促国有金融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完善“三会一层”建设、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厘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权责边界。夯实主责主业。指导国有金融企业制定完善发展规划、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分类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推动企业回归本源、聚焦主责、做精专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3.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定期组织指导国有金融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检查,推动企业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树牢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形成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和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运用收购并购、重组重整等方式,指导帮助重点企业处置化解风险。

4.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全面。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金融领域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体制机制,落实党建工作“四个同步”要求,确保党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反对“四风”,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不断增强。

5.逐步增强服务经济效能。指导督促金融企业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及纾困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促进疫后经济重振。大力拓展担保业务,2021年我市金融企业累计为90家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在保余额2.9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担保费率低至1%。推出过桥服务,累计提供应急循环资金4.66亿元,惠及小微企业76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450万元。探索股权投资,与长江产业基金、省高新投集团两家省直平台成立产业基金,为两家企业融资合计0.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放管结合,提高主管部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审批权限,赋予各主管部门更多自主权,经报请市政府批准,我们在全市范围印发了《赤壁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极大地调动了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

2.完善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夯实管理基础。指导、督促单位加强单位资产登记入账,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组织开展资产报告工作。

3.强化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在资产使用管理上,组织开展了使用中的出租出借事项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按上级财政部门工作安排,我市财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家底。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服务意识也得到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逐步规范。在资产处置管理上,严格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和审批程序办理,并督促单位将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启动了《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完成了《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工作方案》;已开展《赤壁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对“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进行了总体安排;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55个村村庄规划政府采购和编制工作。

2.改进生态环境质量。为确保我市58.42万亩耕地保有量,45.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我们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的原则,严格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推进生态文明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印发了《赤壁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4.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开发强度高的地区,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努力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

1.聚焦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突出市场运作,提高重要资产资源效率;发力信用评价,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激发内生动能,提升面向市场竞争优势。

2.坚持严实标准,着力防范化解国有企业经营风险。推进降杠杆减负债,严控债务风险;优化投资结构,严控投资风险;规范金融业务,严控金融风险;依法合规经营,严控法律风险;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3.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夯实国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着力健全企业内部管控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员工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多种形式结合、灵活自主的用工制度。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归口管理,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体制,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强化对资本投向、资产交易、产权流转的监督,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重点金融领域集中,完善政府性融担体系,逐步形成机构健全、布局合理、运行稳定的国有金融资本格局。

2.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快非银机构设立,打造全牌照、全业态金融国企集团。推动国有金融机构牢固树立与实体经济俱荣俱损的理念,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金融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领域倾斜。推动省、咸宁市引导基金对赤壁市的扶持,撬动更多资金、重大项目落地。积极推广“信保贷”业务,加大新型政银担支持力度,加强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金融服务,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企业便利度和获得感。

3.提高国有金融防范风险意识。多措并举处置国有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处置效率,加快释放资本空间。

4.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坚持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不动摇,规范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规则,把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完善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选任和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国有金融机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巡视监督和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若干意见。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制度、配置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审流程,严格审核新增资产配置。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资产调剂共享机制。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建立财政资金形成实物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准确核算和动态反映资产配置、价值变动、存量等情况,为强化资产预算约束,摸清家底提供基础支撑,不断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加大供地力度。对已经落实项目的用地,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和拆迁等工作,尽快形成“净地”进行供应,并督促相关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2.加强精准招商引资。在引进外地项目或新上本土项目时,优先考虑批而未供地块,积极推介,提高存量用地利用效率。

3.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规模。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主要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以及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之外的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应以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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