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赤壁市2019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4159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赤壁市2019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和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形成《赤壁市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纳入我市国有资产统计的单位(企业)182户,资产总额4222417.92万元;资产负债1186959.3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035458.59万元;国有资产(资本)收益总额6025.23万元,实际上缴收益3000万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市纳入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8家,企业国有账面总资产3819464.54万元,总负债1063995.11万元,所有者权益2755469.43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27.86%;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8110.56万元,实现净利润6025.23万元,实际上缴国资收益3000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市仅有1家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91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00万元,占总资产的100%;29100万元流动资产中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12600万元,占流动资产43.30%。负债7200万元,其中公司流动负债6200万元,占负债合计86.11%;流动负债主要是向农商行临时借用的资金3000万元用于化解担保代偿风险,收购恒茂科技资产;长期负债1000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厅支持县域融资担保体系专项借款1000万元。净资产21900万元,占总资产的75.26%。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纳入我市国有资产统计的行政事业单位173户,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373853.38万元,同比增加128668.51万元,同比增长41.03%;负债总额115764.22万元,同比增长4.7%;净资产总额258089.16万元,同比增长31.39%。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2019年初赤壁市国有土地总面积为32346.73公顷:其中:农用地214.31万亩,占总面积的83.18%;建设用地21.03万亩,占总面积的8.16%;未利用地22.3174万亩,占总面积的8.66%。其中:国有农用地面积为7726.53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23.89%,与2017年度我市国有农用地面积7731.67公顷比较,同比减少5.1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12493.82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8.62%,与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2486.19公顷比较,同比增加7.63公顷;国有未利用地面积为12126.38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7.49%,与2017年度我市国有未利用地面积12126.41公顷比较,同比减少0.03公顷。
2、我市跨境的河流有四条,其中长江流经本地区的流程为12.54公里、陆水河流经本地区的流程为84.5公里、新店河流经本地区的流程为15.2公里、汀泗河流经本地区的流程为15.2公里。境内5公里以上河流24条,年均水资源总量19.54亿立方米;湖泊共17个,水域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个;林地面积935.430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43.81%。
3、我市发现矿种16个,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9个。设置有效矿权的矿种主要是地热水、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三种。2018年末,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6591.25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2208.01万吨;水泥用灰岩保有查明资源储量为10303.90万吨,本年度消耗资源量188.68万吨;地热矿产年度消耗资源量为7.41万m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逐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我市国资监管部门出台了《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赤壁市国资监督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工作流程》、《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决策行为;构建国有企业经营投资风险管控体系,基本建立起覆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企业负债风险防控,指导企业细化成本管控措施,压缩不合理开支,基本实现了企业综合成本费用减少,利润稳中有升,国有资本回报逐步提高。
2、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加快劣势困难企业改革攻坚,一方面以延续产业发展,实现职工再就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为目标,对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困难企业实施了优化重组,通过体制、机制转换,使一批困难企业再次焕发了活力。
3、出资人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一是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加强了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二是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加强国有产权管理,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活动。三是通过建立健全“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了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强化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提高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我市金融企业焦距服务实体经济主业,多方面开拓新业务新市场;制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企业运行总体平稳。
1、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通过了全省经信部门合格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考核验收,是省经信委考核验收合格的260多家合格担保公司之一;2019年11月,在全省类金融机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中,公司经自查、市县(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现场检查初评、抽查复评、第三方机构评估和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公司分类评级被评为C级。
2、着力服务实体经济。为更好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企业已陆续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基金投资管理、组建技术交易大市场等业务。
3、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风险,以风控法务部为主,设立评审会平台,融资担保业务均需通过评审会审批。担保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印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治理指引》《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金融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企业公司章程》《金融企业公司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担保评审制度》《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担保业务操作流程》《担保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业务议事操作规程和决策机构,拟定了开展担保业务的规范性合同文本,建立了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为金融企业规范经营、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建章立制,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一是先后出台了《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赤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赤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配套办法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各部门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办法,初步建立了从资产“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制度体系,有效遏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等现象,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二是推动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纳入预算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审核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进一步提高了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强化和落实管理职责,形成管理合力。一是明确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职能,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资产的主体责任,形成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有效地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强化资产信息化管理。凭借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对象全覆,资产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环节全覆盖,建立了“全面、准确、细化、动态”资产基础数据库。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完成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正在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目前有25个村正在编制,其中14个村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2、改进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在耕地保护上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的原则,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58.42万亩,划定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5.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在数量方面,比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多划了300亩;在质量方面,比基期耕地质量等别高出0.32等。达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的预期目标。二是加大对矿产资源生态开发修复利用。加大对原有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与非煤办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把部门管理的34条要求作为复工生产矿企的“紧箍咒”,念好“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绿色生产”三字经,督促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三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清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超额完成了今年咸宁市下达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降低企业成本,根据高新产业园区管委会来函要求,对符合产业用地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一律按评估地价的70%的起始价挂牌出让。
3、推进生态文明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一是规划管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科学编制规划,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结构和布局,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划定了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两个区域内禁止开发建设。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各类建设用地必须先行预审,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允许用地。二是强力推进,做好土地整治文章,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三是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和打击力度,连续开展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大棚房”清理整治、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石灰窑专项清理、机制砂清理整顿、宗教用地清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四是积极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编制《赤壁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计划在5年内对全市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森林、湿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进行确权登记。并适实向社会公开。
4、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开发强度高的地区,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努力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二是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分解落实指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将规划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三是全力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大力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还比较弱,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国有资本营运能力还需进一步创新;
2、国资监管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营运能力有待提升。长效补充机制有待完善,担保能力受限;金融企业主营业务单一,目前仅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及过桥业务, 没有形成成熟有效的投融资体系;市场化经营理念不强,经营拓展能力不足,企业盈利能力较弱。
2、风险管控有待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存在风险识别能力不够强、反担保手续弱、不良资产搁置时间久、历史遗留问题多,不良资产处置变现仍是异常艰难,导致呆账和代偿金不能及时收回,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3、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够规范,激励约束制度作用不够明显,资产和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足,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仍然存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产权意识不强,少数单位资产登记不全、产权权属不清。
3、账实不符,家底不清,部分单位上报数据不够全面,对处置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清理核销、调整账务,对新形成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存在部分国有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的问题。
4、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尚未有效实施,配置效率不高,闲置浪费与短缺的矛盾存在。
5、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不经过审批擅自出租、出借资产的问题;
6、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缺乏连续性,没有专人负责,有的单位有专人负责却未和财务部门对接,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脱节等。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地率偏低,必须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处置工作。2009年至2018年,我市共报批建设用地用地面积32722.75亩,通过出、让划拨方式向各类建设项目供应土地21706.143亩,供地率仅为66.33%,仍有11016.6亩土地批而未供。批而未供土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高新区。批而未供土地占用了大量报批资金和土地平整及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且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要求,批而未供土地较多,直接影响到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今后用地保障。
2、自然资源的过度、无序开发导致耕地、林地等农用地面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持续增加。表现在建设用地批而未建、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建设设施农业用地量大量增加,新增耕地质量未达到标准。
3、执法力度不够威慑力不足。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牵涉利益较大,违法行为无法及时查处。主要原因是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复杂、周期长,增加了执法的难度;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自然资源部门既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进措施
1、大力推进依法监管。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形成具有不同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厘清出资人监管职责边界,推行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将国资监管要求具体体现在公司章程中,使公司章程真正成为在法律法规规范下行使出资人权利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依据。
2、进一步推进国企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将依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规范董事会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责、实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3、创新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全面落实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分类确定考核重点,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充分激发企业自加压力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目标值的先进程度与考核计分、结果评级、工资总额预算等紧密衔接,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推动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4、强化自身建设。我市将不断加强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提升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能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进措施
1、聚焦实体经济主业。要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做大做强政府融资担保平台,壮大经济底盘;要落实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着眼创业创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创新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效能。
2、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做好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切实摸清家底,全面梳理管理现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财务监管、统计监测和分析报告等制度,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健全完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制度。
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国有金融企业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要积极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构建“4321”再担保体系,降低金融企业融资担保风险和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改进措施
1、强化各部门切实履行本部门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以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真正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
2、进一步完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信息,夯实管理基础。
3、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在资产配置上,根据单位职能、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情况以及资产使用绩效细化资产配置预算,合理科学配置资产。在资产使用上,督促指导单位做好国有资产建账、核算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资产账卡、账实、账账相符;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推进资产整合,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实现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强对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行为及其收益的监管;在资产处置上,进一步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有效遏制随意处置资产的行为,防止处置环节国有资产的流失。
4、健全完善各单位资产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职责,真正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5、加强资产协作监督。适时请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协作参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擅自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随意处置资产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6、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以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和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为目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履职需要和赤壁经济社会发展。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进措施
1、加大供地力度。建议高新区、储备中心及各乡镇政府对已经落实项目的用地,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和拆迁等工作,尽快形成“净地”进行供应,并督促相关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2、加强精准招商引资。建议在引进外地项目或新上本土项目时,优先考虑批而未供地块,积极推介,提高存量用地利用效率。
3、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规模。今后一段时期,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应主要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以及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之外的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应以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为主。
4、建立违法行为曝光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对涉及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违规排污、排气等企业、单位和个人凡是立案查处的均充分曝光,利用舆论影响力,提升违法违规的社会成本。完善考核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综合执法,降低违法案件存量,严控增量。政府应加强综合执法的探索,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和导向作用,充实执法力量,加强物资保障,落实责任追究,严控违法案件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