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赤壁市2018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4159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赤壁市2018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一、自然资源总量
(一)2018年度赤壁市国有土地总面积为32346.73公顷,其中:
1、国有农用地面积为7726.53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23.89%,与2017年度我市国有农用地面积7731.67公顷比较,同比减少5.14公顷,同比降低0.07%;
2、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为12493.82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8.62%,与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2486.19公顷比较,同比增加7.63公顷,同比增长0.06%;
3、国有未利用地面积为12126.38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7.49%,与2017年度我市国有未利用地面积12126.41公顷比较,同比减少0.03公顷。
(二)长江流经本地区的流程分别为12.54公里、境内5公里以上河流24条,年均水资源总量19.54亿立方米,湖泊共17个,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个;
(三)林地面积935.430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43.81%;
(四)发现矿种16个,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9个,其中,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88864千吨,煤炭查明资源储量2507.7千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查明资源储量38418千立方米。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生态保护等原则,省政府批复了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同时为了赤壁市发展,开展了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修改工作,围绕赤壁市城镇化发展格局,建设用地布局作出适当的调整,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格局明显优化。
(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省政府通过了《赤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对“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进行了总体安排。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9个,开采总量控制在1005万吨/年。
(三)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需要,不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市正在组织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探索乡村“多规合一”。把我市的茶业古镇——羊楼洞村作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结合《赵李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羊楼洞文化旅游区旅游总体规划(2017-2025)》、《赤壁市赵李桥镇乡镇规划(2014-2030年)》、《赤壁市羊楼洞村古街环境治理规划》等规划和新划定的生态红线,在突出古镇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将弘扬茶文化、促进旅游开发和古镇建设作为重点,将各类规划用地在村规划中进行落实,编制了《赵李桥镇羊楼洞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咸宁市政府已批准。
三、改进生态环境质量
(一)耕地保护方面。我市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的原则,划定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5.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在数量方面,比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多划了300亩;在质量方面,比基期耕地质量等别高出0.32等。达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的预期目标。
(二)矿产资源生态开发方面。通过大力整治矿山生态环境,全市原有非煤矿山企业35家,公告注销采石场19家,目前,经过批准只有15家非煤矿山企业正常生产。经过批准复工的15家非煤矿山企业,在复工前必须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和《矿山企业承诺书》,清单式地列明部门管理的19条要求作为复工生产矿企的“紧箍咒”,念好“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绿色生产”三字经,把复工后三个月是否通过咸宁市环保验收作为复工后监管一项重要举措,推动全市非煤矿山的绿色发展。关闭的矿山企业目前正在开展矿山复绿工程建设,并且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一是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通过开展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对2008年-2018年报批的217个批次、766个地块、31224亩建设用地进行了内业核实;对2009-2015年的59个批次、105年地块、共计4257亩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外业调查和实地核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分别拟订了处置办法。开发区共调查处置园区内闲置低效土地8宗,面积1383亩。二是降低企业成本。拟定了赤壁市关于推进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方案,对符合产业用地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工业项目,根据高新产业园区管委会来函要求,一律按评估地价的70%的起始价挂牌出让。三是2018年我市单位GDP地耗降低率为7.24%,完成了咸宁市下达的我市2018年单位GDP地耗降低率5.36%的任务。
四、推进生态文明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
(一)规划管控,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科学编制规划,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结构和布局,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划定了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两个区域内禁止开发建设。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各类建设用地必须先行预审,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允许用地。
(二)强力推进,做好土地整治文章。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国土整治局强力推项目建设,促进我市国土整治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完成赤壁市2014年度官塘驿等5个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并予以验收,项目总规模9.7万亩,惠及我市9个乡镇40个村;二是完成2016-2017年度17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规模2070亩,净增耕地1860亩;三是推进2018年度12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建设规模5940亩,净耕增加5655亩。我市土地整治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强化措施,统筹整合,有序开展,为我市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依法监管,认真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健全和完善了动态巡查制度,加大了处罚力度和打击力度,连续开展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城乡环境整治、石灰窑专项清理、机制砂清理整顿、宗教用地清理,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开通了12336投诉举报渠道,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
五、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开发强度高的地区,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努力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分解落实指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将规划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全力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大力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自然资源的过度、无序开发导致耕地、林地等农用地面积大幅度减少,建设用地面积持续增加。表现在建设用地批而未建、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建设设施农业用地量大量增加,新增耕地质量未达到标准。
2、执法力度不够威慑力不足。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牵涉利益较大,违法行为无法及时查处。主要原因是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复杂、周期长,增加了执法的难度;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尤其是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土部门既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
(二)建议。
利用媒体平台,建立违法行为曝光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平台,对涉及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违规排污、排气等企业、单位和个人凡是立案查处的均充分曝光,利用舆论影响力,提升违法违规的社会成本。完善考核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综合执法,降低违法案件存量,严控增量。政府应加强综合执法的探索,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和导向作用,对于正在整改查处的问题应逐一销号,降低违法案件存量。充实执法力量,加强物资保障,落实责任追究,严控违法案件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