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咸宁市序号17)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3249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公路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咸宁市序号17)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赤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整改“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清理矿区遗留碎石泥土等未采用湿法作业,普遍存在道路积尘较厚,渣土车运行车过尘起,形成连片灰雾。”(咸宁市序号十七),目前相关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且通过咸宁市市级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督察反馈问题
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清理矿区遗留碎石泥土等未采用湿法作业,普遍存在道路积尘较厚,渣土车运行车过尘起,形成连片灰雾。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扬尘防控措施,源头控制公路运输扬尘污染。规范车辆运输行为,强化公路运输扬尘治理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环境。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公路运输政策法规宣传。督促源头企业落实车辆限载、盖蓬等措施;持续打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改型改装、未遮盖、抛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路面保洁、疏通排水等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加强矿区企业管理。督促矿区业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遗留碎石泥土开展湿法作业,对碎石运输车辆落实苫布遮盖措施,常态化清理道路积尘。
(三)建立城区在建工地渣土运输管理“三级”联防机制,对整个城区的渣土运输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巡查;人防技防相结合,在城区部分路口安装视频监控,实时掌握渣土运输情况,第一时间查处车辆密闭不严、抛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公路运输政策法规宣传。赤壁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了公路运输政策法规宣传,全年出动宣传车辆200余台次,宣传员300余人次,累计制作宣传标牌5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0余次;摸排了赤壁市境内25家货物生产源头和运输源头企业,并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车辆限载、盖蓬等措施;组织开展了《以“百吨王”为重点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和《赤壁市治超工作百日专项行动》等联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测货运车辆35.7万台次,查获超限超载车辆354台次,卸载7442吨,交警扣851分,立案查处非法改型改装车辆77台次;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常态化开展路面保洁、疏通排水、公路绿化补植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是加强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管。2024年度赤壁市生态修复矿山5家(凤凰山矿区兴凤、兴旺、水陆采石厂、车埠镇金家山矿业、神山采石厂),凤凰山矿区3家矿山为历史遗留矿山,目前已全部完成修复任务,并通过了初步验收。车埠镇金家山矿业已于2024年5月完成修复,目前正在进行后期养护工作。神山采石厂正在施工,已完成工程量75%,计划于2024年12月完成修复任务。在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严格要求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覆盖篷布,并在现场安排专人值守,对渣土车进行检查。每天定时对矿山道路,堆土场等重点部位进行洒水。确保路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通过加强矿区遗留碎石泥土治理及渣土车运营管理,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扬尘防控,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公路运输扬尘污染。
三是建立市中心城区在建工地渣土运输管理“三级”联防机制。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形成社区、中队、大队“三级”联防机制,属地社区协助、中队巡查包保、执法大队执法力量调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巡查。在城区主要路口安装可移动式视频监控摄像头3处,实时监控渣土运输车辆时间和路线,严查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验收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清理矿区遗留碎石泥土等未采用湿法作业,普遍存在道路积尘较厚,渣土车运行车过尘起,形成连片灰雾。”(咸宁市序号17) 已于11月28日通过我市自行验收并于12月4日通过咸宁市验收组的市级验收。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赤壁市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祝福林
联系电话:0715-5062020
联系地址:赤壁市河北大道333号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