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0525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名       称: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常态化在全市范围开展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责令车主现场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电动两、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的处罚500元;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的罚款50元。
二、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酒驾、醉驾、毒驾、超员、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变道、以及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期间,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将通过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曝光。对抗拒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议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