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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0493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人员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负责落实党组管党治党的工作部署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3、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

4、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股。组织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与监管,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财务与基金监管股。负责编报本部门财务与年度预决算。负责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直属机构

1、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本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负责异地就医服务经办工作、医保定点机构申请初审以及制定协议和管理,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舆情与信访事件的解释与答复。负责各乡镇经办机构的管理与指导。乡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乡镇(办)及以下行政区域内的医药机构的医疗管理与服务;负责医疗保障信息数据变更的采集上报;负责医疗保障相关信息查询、参保登记、门诊慢性病等相关业务的初审及资料收集、辖区内基金核查及医保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舆情与信访事件的解释与答复。

2、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网络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建设医疗保障数据中心,开展大数据分析,实施智能监控、医保数据统计,承担参保(变更)登记、申报核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参保人员信息更新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舆情与信访事件的解释与答复。负责各乡镇经办机构相关业务指导。

3、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负责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制定和日常管理及医保基金支付工作。具体承担稽查、核实医保基金的政策落实与执行情况,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分析、信息披露及相关核查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舆情与信访事件的解释与答复。负责各乡镇经办机构相关业务指导。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0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58人,退休人员12人,其他人员24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明确反对编制基金赤字预算,把基金收支平稳、安全运行放在首位,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应付尽付、账实相符,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二)加强医保资源配置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医保资源配置规划指导意见,咸宁市医保资源配置规划实施办法。规范使用全省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范本,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准入、退出动态管理。落实《医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业务核查指引》,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三)严格医保基金全流程管理。严格遵守医保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影响基金收支的政策调整程序,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和新增支出项目,确保政策调整不影响基金稳健运行。常态化开展基金预警和风险评估,动态监测医保数据,通过多维度、广角度开展运行分析,重点监测基金使用率、总额预算、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基金流向(市外转诊率)等重要指标,利用数据关系分析研判基金运行情况,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分析、全年总结的医保形势分析制度,对存在问题及时作出预警,提前防范和化解医保基金管理风险、坚决防范医保基金当期赤字。

(四)建立健全参保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湖北省《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群众主动积极参保。严格贯彻落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经办规程。

()压实全民参保责任。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好医保的惠民政策、身边故事。发挥志愿宣讲员、形象大使等作用,加快培养一支懂医保、有热情、肯奉献的宣传动员队伍。

()建立“一人一档”数据库。持续推进“一人一档”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抓好新生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人群的精准参保服务,确保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稳定,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动态参保全覆盖。

()强化信息技术赋能。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发展规划(2025-2027)》,积极实施“一人一档”“一医一档”“一药一码”,落实“一单一清分”“一票一核验”,积极推进“一站式”同步结算、核查核验、“影像云”等赋能工作。

()巩固三重制度保障。依托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支撑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核心服务能力,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制度三重保障。加强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保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居民大病保险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困难群众分类救助帮扶政策。

()支持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参加“咸惠保”,稳步拓展商业健康保险“咸惠保”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和罕见病的保障水平。推动与民政、慈善等部门开展重特大疾病帮扶救助,建立多元联动帮扶机制。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差异化发展。

()持续落实完善长护险等保障制度。贯彻执行全省长护险经办规程、护理机构和评估机构协议范本、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下,积极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性长护险产品。持续落实生育各项待遇政策,探索生育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实现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十一)全面落实DIP 2.0 版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谈判协商、特例单议、基金预拨、意见收集反馈、数据工作组五大机制,推进新药耗、新技术除外支付,按照月告知、季公布、半年通报等方式定期向统筹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亮医保基金家底”、评定点医药机构绩效;每季度开展一次特例单议评审,半年公开一次评审情况,适时调整优化DIP病种库。

(十二)加快推进多元复合支付体系。积极推进慢性病、精神疾病以及康复等需长期住院的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门诊医疗服务实行总额预算和按人头付费、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等,形成更加合理的各类医疗服务价值购买机制。

(十三)推进医保目录全面落地。全面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建立谈判药品落地月调度、半年通报的运行监测机制,促进“应配尽配”;按照省、咸宁市工作部署,动态调整“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目录。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加快电子处方的流转应用,同步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和风险防范。在“保基本”前提下,结合群众用药需求,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推进出台医保耗材管理办法。探索制定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

(十四)健全落实基金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内控制度管理,以及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持续落实《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湖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程。坚持宽严相济,落实《咸宁市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整改正向激励办法》,激发行业自律内生动力,鼓励主动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规范。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编委批复的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赤壁市医疗保障局属本级预算单位。

其中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二级单位: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财务均由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本级统一核算,统一编制预算,统一公开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经费拨款(补助)、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收支总预算1586.0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158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09万元(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0%;其他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158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41万元,占71.02%;项目支出459.68万元,占28.98%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86.09 万元,比上年减少301.57万元,减少19.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58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41万元;项目支出459.68万元。比上年减少301.57万元,减少19.01%,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国无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8.57%;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1.4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05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1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23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1万元。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此项预算支出。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此项预算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112.13万元,其中:办公费7.55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4.66万元、物业管理费9.6万元、差旅费0.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0.4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3万元、工会经费13.33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07%,比上年减少25.24万元,减少22.47%减少原因:2025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政府采购预算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印刷服务)采购预算16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例行节约,减少采购需求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32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60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增减变化情况:无增减。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況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无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新增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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