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蒲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11346509/2019-182784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湖北赤壁蒲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工业园区范围内各类企业、蒲纺改制后成立的社区和管委会职能人员的统一管理,贯彻中央、湖北省、咸宁市和赤壁市各级党组织及各级政府有关政策、方针和决议的落实和执行。负责园区行政事务及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原则,贯彻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各种方法和手段引导园区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做到布局合理、结构协调、优势突出、环境优美。
(3)负责工业园区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并严格按规定审核申报园区的投资与开发项目。行使市政府授权的财政和税收征管工作。
(4)根据赤壁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政策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统一协调市直部门在工业园区派出机构的管理职能,对工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会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对园区内的社会服务资源和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管理、整合、规划与协调,形成一个投资兴业和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
(5)负责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赤壁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工业园区内的资产(包括设备、房屋等),按规定办理出售、租赁、抵押等手续;根据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工业园区工业用地的征用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和抵押。并根据开发需要,办理园区房屋拆迁、拆迁安置补偿、征地劳务用工安排。并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6)负责蒲纺改制后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与湖北省社保部门的接续与协调,受湖北省社保部门的委托,设立代办机构负责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收缴、接续与发放。并根据劳动法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职工的退休、退职手续及工伤、疾病鉴定有关工作。
(7)负责工业园区内社区的建设,根据居民自治有关规定,建立社区管理机构,配置有关工作人员,按照辖区范围内居民的需求,负责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文化娱乐、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就业服务等各项工作,并配合有关市直部门搞好低保金发放和困难救助工作,努力创建和谐社区。
(8)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本着“谁开发,谁收益”的原则,负责兴建和管理应由工业园区承担的基础设施,兴办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
(9)行使市政府授权的其他职权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行使的职权。
2、内设机构:
赤壁市蒲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上述职能,内设机构拟定设立四个部门,即党政办公室、招商协调部、资产管理部、劳资财务部;并下辖桃花坪、六米桥、桂花树三个社区,
(二)各部(室)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协助园区管委会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园区有关行政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管委会会务、文秘、信息、保密、档案、接待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园区纪检、组织、宣传、武装、军转干部、群团、统战、老干部、处法、信访、民政低保等工作;负责制定园内的中长期经济发展计划;负责园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协调赤壁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及市直部门、邻近乡镇和其他单位的关系;负责综合计划指标的下达、汇总和考核;监督园区内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园区内各企业动态信息的收集与报送;负责园区管委会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事务。
2、资产管理部
负责编制、实施园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按国家批复的项目计划,拆除原建厂初期危房及棚户房,按统一规划成片兴建安置房,逐步形成标准化生活小区;负责园区三个社区的日常管理,协调社区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对园区总体布局提出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意见,并负责园区公路和生活区干道、排洪沟、排污道、山体护坡、水电设施、园区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的维修和建设工作;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指导、管理和外部事务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建设规划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督促、指导园区企业的环保“三同时”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负责园区存量土地的出让、抵押、租赁和各类建筑物(包括工业厂房、公共设施、商店铺面及园区外固定资产)的评估、拟价、出售后相关权证手续的办理;负责园区建设中发生的移民、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3、招商协调部
负责园区招商引资与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园区内投资项目的审定、备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拟定;负责落户园区内企业投资项目与市直部门的协调及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园区经济数据的统计、汇编、分析及与对口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上报;编报园区企业产业规划、工业布局、环境保护、技术协作、科技发展相关资料。促进园区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工作;对园区内企业的再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园区电力、供水、运输和安全生产工作。
4、劳资财务部
编制、实施园区劳动保障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对园区内企业贯彻劳动法规进行监督,指导园区企业的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理诉求与合法利益;负责管委会机关的财务核算和日常开支的报销,劳动工资的核算与发放;负责管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二缴一发”人员共计780人的日常管理;受湖北省养老保险局的委托,负责6172名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对6750名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金手续,开设窗口收取并养老保险金,并根据劳动法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职工的退休、退职、医保手续及工伤、疾病鉴定有关工作;并负责与湖北省有关部门协调,落实蒲纺下放到赤壁实行属地管理后,省政府有关帮扶资金的到位与落实。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为本单位部门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分别总计1486.05万元和1648.0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96.44万元和958.44万元,分别增长115%和138%。收入和支出增加主要是:蒲纺党群服务综合体、棚户区改造及六米桥社区应急治理工程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8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05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4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7万元,占13.9%;项目支出1419.28万元,占86.1%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1486.05元和1648.05万元。与2017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6.44万元和958.44万元,增长115%和138%。增加主要原因是: 蒲纺党群服务综合体、棚户区改造及六米桥社区应急治理工程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8.44万元,增长138%。增加主要原因是: 蒲纺党群服务综合体、棚户区改造及六米桥社区应急治理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6.56万元,占59.54%;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29万元,占6.98%;住房保障(类)支出257.63万元,占15.71%;医疗卫生和就业支出0.50万元,占0.03%;节能环保支出162万元,占9.88%;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业水支出34.7万元,占2.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57万元,占2.5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8万元,占3.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6.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了蒲纺党群服务综合体、棚户区改造及六米桥社区应急治理工程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77元,其中:人员经费21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59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3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 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没有新增(更新)一般公务用车(或执法)。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5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4万元,下降10.8%。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0个、来宾4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6万元,下降6.11%。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5%。
我单位共组织对“赤壁市蒲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体”等1个一级项目和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4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壁市蒲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蒲纺党群服务综合体”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赤壁市蒲纺党群服务综合体”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总投资1100万,建筑面积2400面方米。今年项目前期预算数为250万元,执行数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社区办公条件的现状和便民服务的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开展工程前期项目的拆迁、招投标等工作。项目建成后,极大的改善党群服务条件,为园区居民和企业提供服务、学习、活动等多方面便利。以利民为综旨,为2564户,8894人服务,极大的改善了居民办事出行方便,医疗跟踪,居民足不出户,通过电话就能得到医疗上门服务,极大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提供了居民活动场所,密切了党群关系,创造了和诣的社会氛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新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机运行经费支出为19.54万元,为预算的72%,比2017年增加0.25万元,增涨1.3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0.39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01万元,邮电费0.06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2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3.3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其他离退休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