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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3262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       称: 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宋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赤壁市共享电单车管理,助力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共享单车管理基本情况

赤壁市城区共有“骑电”“靓骑”“嗨马”“美团”“青桔”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5家,按2022年公开招标确定的配额数4000辆,每家现运营共享电单车的配额数为800辆。为规范共享单车经营秩序,我局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停车点位“一张图”。在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设置上,我局落实主次干道停放区域“一张图”,统一运营企业停放区域的电子围栏设置,并组织运营企业按照“一张图”施划停放区域实体线,引导市民文明有序停放车辆。

(二)维护秩序“大网格”。在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维护上,我局结合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划分为五个管理网格,分别交由五个运营企业负责网格内所有品牌共享电单车的停放秩序日常维护,共有40余名车辆调度人员负责网格内停放秩序和日常秩序维护。

(三)监督管理“月考评”。按照城市管理工作有关道路静态交通秩序考评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1月,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纳入数字城管考评内容,将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形成城市管理“智信”案件,派送给运营企业,并督促落实限时整改,开展“智信”考评以来,累计向运营企业派送案件8018件(2023年4772件、2024年截止8月3246件),及时整改率90%,完成率100%。同时,于2024年3月份开展共享单车停车秩序专项治理,截至9月份,在城区主次干道查扣乱停乱放共享单车542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对运营企业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

(四)建章立制“提成效”。依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同时《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也对共享单车数量和停放秩序提出了管理要求,我局也在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管理的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考评细则等,并不断更新完善。2024年6月28日,咸宁市城管执法委颁布了《咸宁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对主管部门的职责,运营企业责任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规范管理共享单车方向。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共享单车

为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提升企业服务品质,我局结合日常考评和专项治理情况,深入研究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着手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管理情况的部门规范性管理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一)强化企业服务品质考评机制。完善共享单车服务成效考评机制,重点强化停放秩序的动态考评和综合考评,增加运营配额奖惩机制,运营市场退出机制,促使运营企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二)督促运营企业提升运维成效。加强运营企业日常维护停放秩序的监督,重点督促企业提升热点区域的维护效率、车辆淤积集中区域的调度效率、禁停禁行区域的管控成效、不文明骑行和停放的技防措施、停车秩序维护时间段和及时维护的效率等。

(三)完善共享单车停车设施建设。结合城市道路通行实际情况,以及停车热点区域情况,科学合理重新布局共享单车停车区域,设置明显停车标识,打通人行道无障碍通道,引导市民文明有序停放车辆,指引运营企业,优化技防措施,采取奖惩机制,及时提醒骑行市民文明骑行,有序停放。

(四)开展停放秩序常态整治行动。牵头组织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开展常态静态交通秩序治理活动,开展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重点加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整理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促使运营企业提升维护和服务成效。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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