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348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管执法局
名       称: 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冯晓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科学合理设置城区收费停车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市政协、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主办,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综合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城发集团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和管理,为解决城区“停车难、难停车、车难停”问题,部署开展“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并就有关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建设工作。
一、实施停车收费经营主体的确定
按照《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的收费,应有政府委托的经营主体。2022年市委常务委员会第十届19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授予市国投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特许经营权,市国投组织下属市城发集团具体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实施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特许经营。
二、许可经营主体停车收费的许可
2023年1月,市城发集团向市城管执法局局递交了申请,请求将部分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纳入“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城市停车管理主管部门,结合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和停车管理实际情况,向市政府递交了实施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请示,市政府在征求了市发改局的意见后,向咸宁市政府递交了请示。咸宁市政府收到请示后,征求了咸宁市发改局的意见,并转批给赤壁市政府按照意见实施。赤壁市政府收到意见后,批示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落实推进工作。
三、收费停车泊位的划定
市城管执法局按照省住建厅有关城市道路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工作要求,遵循“宜划尽划、应划尽划”指导思想,解决城区市民“停车难、难停车、车难停”问题,于2021年、2022年期间,在城区17条主次干道组织施划了道路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共计5794个。报请咸宁市申请纳入“智慧停车”平台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共计2360个,分步在城区14条道路,其中,一类道路9条收费泊位1465个(银河湾路 136 个、东洲大道 120个、陆水湖大道 670个、子敬路70个、赤马港路25个、龙翔路 63个体育馆路 85 个、瑞通大道166 个、周瑜路130个),二类道路5条收费泊位895个(沿河大道 344 个、银轮大道 96 个、黄盖路25个、东风路 220个、周画路 180个)。
四、收费管理平台的建设
(一)硬件建设。目前,已经建成“智慧停车”中枢实时管理大厅、安装了高位视频28个、地磁1817、告知牌29个、公共停车场道闸11.5套、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城市道路公共临时停车泊位施画标编号2098个等。
(二)软件建设。搭建的“智慧停车”管理软件平台已经正常运行,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收费系统、追缴系统、清分系统等各种功能已经坎入。
(三)人员配备。现阶段,“智慧停车”管理城区停车泊位共聘用了工作人员71人,其中,道路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巡检员34人、公共停车场29人、平台维护8人,统一组织进行了PDA设备使用和上岗培训。
五、收费管理工作的推进
(一)分类施策,推动工作开展。对纳入“智慧停车”的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结合不同路段环境,充分考虑实用性、方便性,分类施策,制定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案,推进“智慧停车”工作落实,实现有效调控城市停车资源,让广大市民体验到科学管理带来的出行便利。
(二)搁置争议,加快问题改造。针对市民反映的意见,对划定纳入“智慧停车”管理的城市道路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中,争议比较突出的,先搁置暂缓,核清问题,实施整改,提升停车环境,制定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方案,争取大多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为民服务。
(三)广泛宣传,加强知晓深度。找准切入点,优化动漫、短视频等宣传素材内容,及时通过融媒体、抖音、公众号、论坛等公众平台推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多种类型的政策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和知晓,采取有效措施调控城市公共停车资源,合理收缴停车费的必要性。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