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壁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348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管执法局
名       称: 对赤壁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兰雅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陆水湖街道尖峰山村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全市统一清扫保洁的建议己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工作。《赤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也明确了各乡镇(办)是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
尖峰山村隶属于市陆水湖街道办事处管辖,按照《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和《赤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尖峰山村存在的清扫保洁管理实际困难可向陆水湖办事处申报解决。尖峰山村可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争取上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