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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46509/2020-18733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       称: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市管理政策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审批。

(四)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城市道路挖掘审批。

(五)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空间管(杆)线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管理。

(七)负责城区建筑渣土运输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的管理。

(八)负责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以及有证有照但进行店外作业、经营的管理。

(九)负责城区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的管理。

(十)负责向城区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管理。

(十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市容、环卫、市政、园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中的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建筑渣土运输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权。3、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权。6、履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权。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9部门决算包括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赤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决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分别总计3043.41万元和3043.4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67.37万元和4967.37万元,分别减少37.99%和37.99%。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4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4.72万元,占93.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8.69万元,占6.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4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80万元,占66.43%;项目支出1021.61万元,占33.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3043.41万元和3043.4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67.37万元和4967.37万元,分别减少37.99%和37.99%。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67.37万元,减少37.99%。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3.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3043.4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3.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7%。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财经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合理控制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3.41元,其中:人员经费188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82万元,支出决算为52.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15万元,占9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9万元,占1.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1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系统的公务及业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7.89万元,上升15.43%。主要是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本单位强化了城市管理巡查管理力度,新增的二级单位市环卫局加大了城区降尘、洗扫、保洁频次,园林部门加强了城区绿地、公园广场和行道树维养护力度,造成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3个、来宾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下降1.05万元,下降20.61%。主要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9年比2018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

八、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96.72481.02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84.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4.02万元。主要为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电费17.53万元,邮电费2.98万元,手续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7.04万元,差旅费9.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79万元,租赁费45.4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专用材料费29.9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6.21万元、劳务费46.13万元,委托业务费49.07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7.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5万元,其他交通费9.8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3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总额3218.5万元,其中: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与垃圾中转房管理运营服务2210.16万元;城区花坛保洁运营服务144.7万元;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运营服务717万元;垃圾处理场渗透液处理运营服务146.64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3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3100万元,执行数为304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8.17%。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我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保运转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及时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公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财政部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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