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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回复

关于咨询赤壁市人才公寓申请相关事项的回复

来源:咸宁网络问政平台 发布时间:2024-10-22 打印文章

来信时间:2024-10-09

【网民反馈】

市民来电,其是湖南的户籍,目前在赤壁市柳山湖镇工作,想咨询要在赤壁市申请人才公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请核实告知。

回复时间:2024-10-10

中共赤壁市委组织部

现收到市民关于赤壁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咨询,中共赤壁市委组织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赤壁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或备案,从市外引进到赤壁,需在城区长期居住且在城区暂时没有自住房(含单位提供住房)的下列各类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1.符合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创新创业人才;2.赤壁市“招硕引博”计划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3.赤壁市辖区企事业单位按照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4.选派到我市开展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的高层次人才;5.通过选调生等方式公开招聘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的;6.经赤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等。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11时57分电话联系了该市民,向其解答了相关问题,市民表示已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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