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赤壁市陪产假休假问题的回复
来信时间:2024-08-20
【网民反馈】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偶享受15天陪产假,但是文件中并未明确是否为自然日或工作日,但是有查询到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的《鄂卫办通〔2021〕74号》解答中有提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休假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想咨询赤壁市是否适用鄂卫办通〔2021〕74号,又或者是否有具体休假办法文件,以供休假依据,谢谢。
回复时间:2024-08-20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
现收到市民关于赤壁市陪产假休假问题的咨询,赤壁市卫生健康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贯彻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配偶陪护假延长至一个月”。其他情形根据《鄂卫办通〔2021〕74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落实。所有休假必须书面请示单位同意。若还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我局家发股(5357069)。我局工作人员江水平于8月20日16时电话联系市民对其进行政策解答,市民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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