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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7打印文章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为更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始终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制定了《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梳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3项,实现目录化管理全覆盖。二是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我局制定了《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成。三是规范权责清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流程,细化并规范编制部门权力清单目录,主动、及时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抽查、公示,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2023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次,共抽查项目数28个、发现问题线索14条,抽查结果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开展“标后履约联合检查1次,突击检查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督促各方主体诚信履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严格遵守《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杜绝随意执法、随意处罚、执人情法和乱处罚现象。三是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运用联合检查发起监管“一件事”检查,我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1次,在“跨部门综合监管”线上平台随机抽取项目17个,重点检查了招投标活动、合同履约、建设推进等方面内容,发现问题线索2条。

(三)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做好项目交易数据对接。我局与发改局、审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对接专项治理工作,面对面交流工作意见,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月1日以来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交易项目台账进行梳理,为排查作数据支撑。目前,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581个,发现问题线索77条。二是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自今年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发现各类问题线索77条,其中:纪委监委移送1条,审计移送6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发现14条,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发现2条,投诉举报2条,项目排查发现25条,省巡视组移交27条。现整改或办结77条。其中:立案调查22件,查处串通案2起,评委随意否决投标案1起,未招先建案1起,规避招标案3起,应招未招案1起,设置限制性条款案7起。罚款136.69万元。

(四)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面向社会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服务群众的手段,我局面向全市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人等市场主体做好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市场主体法治素养,受众群体达300余人,并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图书1000余册,确保普法知识学习到位。二是加强内部学法。建立健全全局学法制度,将普法学习纳入全年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研究,领导班子带动全局工作人员带头学习。三是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招标投标法、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水平。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全员学法意识和氛围还不够浓厚,少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监督工作的能力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亟待加强。少数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依然欠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依然不够强,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不足,投诉(举报)处理还需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部署要求,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加强对《网络安全法》《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学习运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工作精准性、实效性。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节点和事项能够做到靠前抓紧抓实,不断健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内部管理制度,持续规范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所有重大事项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做到事前有谋划、事中有商量、决定有记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第一责任人为牵引,以更高的标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落实并及时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坚持边实践边学习,提高法治思维水平。

二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做到工作和培训两手抓、两不误,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突出实效,提升程序意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根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和法治审查力量,持续提高执法水平。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打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综合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深化招标投标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把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精准送到群众身边、根植到群众心里,增进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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