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建立准入制度,落实进驻赤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的单位,确定具体的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
2、建立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开展对各职能单位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组织协调;
3、对审批事项登记、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程序、时限进行规范,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
4、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制定赤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章,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
6、受理有关行政审批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7、提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公共服务,投资与商务代理等配套服务;
8、行使由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综合协调股
3、检查督办股
4、投诉受理股
第二部分2017年度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413.9万元和412.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2.93万元和123.32万元,分别增长42.25 %和42.44%。主要是增加大厅场地租金45万,朝九晚五工作餐55万(大厅运行费),专项资金新增20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13万元,占98.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77万元,1.39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6万元,占18.69%;项目支出335.74万元,占81.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规均为408.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8.48万元和128.87万元,增长45.94%和46.15%。主要是增加大厅场地租金45万,朝九晚五工作餐55万(大厅运行费),专项资金新增20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87万元,增长46.15%。主要是增加大厅场地租金45万,朝九晚五工作餐55万(大厅运行费),专项资金新增20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7.31万元,占97.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83万元,占1.18%;住房保障(类)支出5.99万元,占1.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0.86万元,支出决算为408.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6元,其中:人员经费6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2万元,占6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3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58%。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次、来宾1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03%。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50万以上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1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2017我单位共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租赁专项资金等1个一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9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租赁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租赁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执行数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抓手,完善中心服务大厅“提档升级、二次创新”,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创新方式,改进作风,大力推进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夯实政务服务体系,向乡(镇)、村(社区)基层延伸,规范服务程序,拓展服务内容,加强服务监督,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效能。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万元,为预算的52%,比2016年增加0.1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2.32万元,印刷费0.01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差旅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1.58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