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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职能转变、数据、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数字赤壁、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协调推动数化赤壁行动计划,推动经济、社会、政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

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构建数化赤壁基础体系。

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构建数化赤壁资源体系。

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

统筹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构建普惠便捷数字社会。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统筹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推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负责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府履职效能。审校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

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推进优化政务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促进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相结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及"互联网+监管",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指导、监督全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工作。

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定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十二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指导督办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

十五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