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9-07-29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协助编制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政策和措施,协调做好政策兑现工作。

2协助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考核和督办工作。

3负责产业信息、投资信息收集、对接、整理和分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经贸招商和投资推介活动。

4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计、研究与分析;负责搭建招商平台,开展网络信息化工作,汇总发布招商策划项目信息。

5负责向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收集和整理全市招商引资引进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招商引资项目会商、评审及优惠政策兑现工作。

7负责针对相应产业转移热点地区和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8指导全市招商引资业务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产业信息中心(投资促进中心)

3招商一部

4、招商二部

5招商三部

6招商四部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16 人,工勤编制 0 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 11 人,离休 0 人,退休人员 0 人,其他人员 2 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超过200亿元。

2、围绕纺织服装、应急装备、食品医药、电力循环、电子信息五大主导产业。力争全年引进项目150全左右,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60亿元以上,其中亿元项目20个以上,10亿元项目5个以上,省外到位资金180亿元以上。

3、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和招商推介活动4次以上。

4、进一步健全项目落地建设推进机制,努力提高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率、开工率和投产达产率。

5、积极开展驻点招商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739.2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73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2.63万元(含非税收入 21.03万元),占16.5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616.60万元,占83.41%;上年结转 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73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0万元,占21.06%;项目支出583.53万元,占78.94%。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39.23万元,比上年减少1387.88万元,降低65.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3万元(含非税收入 2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0 万元,其他资金616.6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降低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预算;二是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政策性奖励预算大幅度减少等变化因素。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39.23万元,比上年减少1387.88万元,降低65.25%,其中:基本支出155.70万元;项目支出583.53万元。降低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预算;二是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政策性奖励预算大幅度减少等变化因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2.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赤壁市招商局派1人参加咸宁市商务代表团赴香港参加鄂港粤经贸浅谈会,2019年赤壁市政府组5人团赴德国、瑞典进行项目洽谈签约和茶产业推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7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92.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76万元,降低3.88%,主要是因为严格厉行节约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0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0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63万元,其中:办公费3.62万元、印刷费 0万元、水电费 1.32万元、邮电费 0.25 万元、差旅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维修(护)费 0.75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 0.3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9万元、工会会费1.46万元、福利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在职交通补贴2.90万元、公务用车补贴6.89万元、在职通讯补贴1.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0 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2.93 %,比上年减少3.18   万元,降低12.82%。降低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用,二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变化因素。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3.5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4.6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8.9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十、国有资产信息及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0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0平方米,专用房屋 0 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 0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租借赤壁市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238号(供电大楼四楼为办公场所,该楼层房屋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85平方米。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583.53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共组织对2018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招商引资专项”项目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部门整体支出和招商引资专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已上报财政部门。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招商引资重点项目2019年力争引进项目150个左右,落实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60亿元,省外到位资金180亿元发展目标。计划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5个,1亿元以上项目20个。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8.9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和物业管理费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分享到:
./t20191024_1872730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