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14)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0【打印文章】
根据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关于制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1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14)内容:“赤壁市污水处理厂2020年10月13日起连续两天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最高峰达1256.07mg/L。”
二、整改目标
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安全正常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对截污管网巡查及水质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处理处置超标污水进入城市截污管网问题。
2.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污水源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3、具体责任人:沈金海
四、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具体情况
1、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已安排专人对截污管网沿线
检查井不定期进行取水检测,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发现、处理处置超标污水进入城市截污管网问题。
2、正在按计划推进《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核发工作,目前已完成万津实业(赤壁)有限公司、维达力实业(赤壁)有限公司赤马港厂区和中伙厂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工作,下一步将按计划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加强污水源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六、今后工作打算
我局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如果对问题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直接负责人:陈良驹
承 办 人:沈金海
办公室电话:0715-5356197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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