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市获湖北省2017年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28万元,根据《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11】11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8]77号规定,奖励资金用于建筑节能配套能力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等五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单位和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向赤壁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提出申请。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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