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刘美青等74人享受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打印文章】
机关各股室、各经办机构:
按照《关于做好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咸人社文〔2018〕41号)和《关于印发赤壁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流程的通知》(赤扶指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根据专家对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贫困人员病史资料进行鉴定的情况,下列74人从2020年6月起按规定病种和标准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贫困人员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人员名单(1-5月)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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