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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05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只包括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

(三)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股。组织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基金监管股。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部分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入总计1044.93万元,支出总计1042.9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925.05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8927.05万元,下降1884%。主要原因: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金19490.2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4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9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4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9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0.41%;项目支出100.0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4.93万元,支出总计1042.9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925.05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8927.05万元,下降1884%。主要原因: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金19490.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42.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8927.05万元,下降1884%。主要原因: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金19490.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42.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7万元,占总支出的2.08%;卫生健康支出1006.08万元,占总支出的96.47%;住房保障支出15.07万元;占总支出的1.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20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48万元,支出决算为2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遴选的事业编人员试用期保险待遇在原单位缴纳。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646.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金21840.99万元 。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遴选的事业编人员试用期间住房保障支出在原单位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6.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1万元,占48.99%;公务接待费3.59万元,占51.01%。

1.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减少0.0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使用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3.59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420人次,主要用于医疗事来客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89万元,增加原因要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人社局二级局变为一级局,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7万元,其中:办公费10.13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1.35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5.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0.82万元、租赁费0.00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0.00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7.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00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72.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57万元,完成预算的56.28%。比2018年减少2.21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2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增加。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赤壁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赤壁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823.71万元,占整体支出预算总额的100%。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组织对整体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823.71万元。上述整体支出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赤壁市医疗保障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1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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