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
(三)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股。组织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基金监管股。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 0 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79人,离休0 人,退休人员6人,其他人员 4 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推进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医保目录,规范医保支付政策改革。
(二)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对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目录管理,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
(三)健全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合理控制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
(四)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保障措施,确保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低于9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不低于80%,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药费用不超过5000元。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一站式、一票制”即时结算。
(五)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对基金风险及时报告和预警。
(六)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考核办法,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完善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
(七)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八)探索建立医保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探索医保行政执法,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充实医保监管队伍,保障必要的监督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规范医疗保障执法办案程序,健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规则、集体审议规则等工作制度,提高违法案件查办实效。
(九)持续开展打击医疗骗保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构建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为主要形式的招标采购常规业务体系;推动采购、配送、结算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治理并回归合理区间,为“三医联动”改革腾出空间、创造条件。
(十一)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时调整医保报销药品目录;推动两定机构“双渠道”供药模式;扩大治疗癌症、罕见病、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建立科学、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价格结构;建立医药价格信息、产业发展指数监测与披露机制;完善价格函询、约谈制度,实行常规药品最高限价。
(十二)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通过手机终端完成自己及他人医保缴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突发急症备案、意外伤害备案、转诊转院等业务,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结算“零跑腿”、省内转诊转院“零跑腿”、报销大额补充保险“零跑腿”、新参保、续保、停保、退保和单位基数核定经办业务“零跑腿”。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的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
(十三)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适应人口流动需要,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加快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深化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通过统一的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四)加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完善机构改革,推进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加强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
(十五)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要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医疗保障系统党的建设。要坚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注重挺纪在前,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全流程、全覆盖的内控制度。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医疗保障队伍,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优异成绩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单位属本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7424.0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2742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06.30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占20.07 %;上级补助收入20644.15万元,占75.2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占0 %;其他资金1273.58万元,占4.64%;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27424.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22万元,占4.68%;项目支出26139.81万元,占95.32%。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7424.03万元,比上年增加4600.32万元,增长20.15%,其中: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收入3945.77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654.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补助收入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二是增加遴选人员及调入人员28人等变化因素。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7424.03万元,比上年增加4600.32万元,增长20.15%,其中:基本支出411.11万元;项目支出4189.2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二是增加遴选人员及调入人员28人,人员经费增加等变化因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医疗保障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74%;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7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预计会议费增加。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预计会议费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1.24万元,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8.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工会会费10.32万元、福利费1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7%,比上年增加59.15万元,增长82.05%。增长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4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增长294.44 %。增长原因:机构改革,货物类采购预算增加。
十、国有资产信息及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68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80平方米,专用房屋 0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增长原因:无。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共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5740.69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況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一)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680.19万元。
数量指标: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412367人,各级财政补助金额合计25680.19万元。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支出22492.60万元,门诊支出2107.66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5566.95万元,意外伤害保险支出2886.57万元。
质量指标: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率100%、居民医保支付率100%、医疗费发放率100%、享受待遇资格认证率100%、享受待遇人数增长率10%、月人均医疗费增长率5%。
时效指标: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到位率100%、居民医保支付率100%、医疗费发放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的难题,减少人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推动整个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抗击新冠肺炎防疫专项支出60.5万元
数量指标:2020年新冠肺炎防疫期间生活物资开支40.5万元,盒饭15万元,办公耗材3万元,电费2万元。
质量指标:防控效果达到100%
时效指标:持续到防控任务结束。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居民生活,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直至取得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无。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