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4【打印文章】
各乡镇(街道、场、区)、园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市安办从即日起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另将参考本次督查情况完成赤壁市2023年乡镇安全生产半年评级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6月12日-6月30日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场、区)、园区,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督查主要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近期省、咸宁市、市各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落实情况;
2.赤壁市安全生产三年计划落实情况;
3.2023赤壁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和进展情况;
4.安全生产月部署和进展情况;
5.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特种作业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四、督查方式
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对问题隐患较为突出的,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回访、暗访督查。
五、督查要求
1.做好督查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隐患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下达《督办函》,形成问题隐患查改的闭环
2.要严守工作纪律。检察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赤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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