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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草案)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05-18打印文章

  

  赤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草案)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抓手,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开展执法行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双基”工作为核心,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以“科技兴安”为先导,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以宣传教育行动为手段,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全市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2015年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2010年下降19.8%和12.1%。二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2015年,工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34.3%,火灾、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保持为零。三是全市绝大部分行业领域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四是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赤壁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加快构建促进赤壁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必将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安全生产的力度和强度越来越大,全社会关注安全的程度越来越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推动力。

二是综合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了保证。

三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改变落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淘汰落后生产力,从而将从源头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从总体上提升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水平。

四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监管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民安全素质不断增强,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提供了新的起点。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既要面对长期积累的问题,又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五个方面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与相对落后的安全生产现状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产生更高预期,而我市仍然是事故多发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依然偏大,各类事故依然高发,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迫切要求在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安全发展上,付出更多的努力。

二是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与安全基础薄弱之间的矛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基本条件,而我市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还十分薄弱,高危行业中工艺落后、设备老化、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仍大量存在,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中小企业安全培训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三是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之间的矛盾。国家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我市经济活动总量迅速增大,影响安全的因素随之增加,大批新项目开工建设,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农民进入产业队伍的速度加快,安全生产事故上升的压力剧增,而自实施控制指标管理以来,各类事故逐年大幅下降,压降指标的空间越来越小,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总体控制指标及重点行业(领域)指标考核力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难度更大。

四是不断拓展的安监任务与相对薄弱的监管执法能力之间的矛盾。按照新“三定”方案,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移交安监部门。随着职业危害形势的严峻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安监机构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不足,相应的技术支撑手段和现场执法能力欠缺,执法人员不足且专业化水平不高,依靠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粗放型、经验型监管方式难以为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滞后,缺乏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特种设备等现状,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安监工作的需要。

五是安全监管现行体制与安全生产系统性要求之间的矛盾。综合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部门职责界定不清,存在职能交叉、任务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权责不对等,导致不能有效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末,建立更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法规标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应急救援、宣教培训体系,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公众安全素质全面增强;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机制,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等方面挂钩的制约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向社会公告的同时向投资、国土、建设、银行证券等部门通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信息公开。

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事故防范能力为目的,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档案并抓好制度落实;指导企业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申报告知等制度,减少、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督促企业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投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格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督促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强化全员安全和防护技能培训,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益。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

煤矿:全面关闭到位。

非煤矿山:依照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要求,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到2020年非煤矿山总量比2015年下降82%以上。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落实技术管理制度,对矿山基本生产系统定期开展安全可靠性评估,对矿山在用的关键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建立和完善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及重大隐患数据库。

危险化学品:推进化工园区建设,实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制度,落实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清理位于沿江(沿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的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以及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化工企业,逐步实施搬迁、转产或关闭。指导并实施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及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的建立,加强泄露事故的监管。落实化学品危险性登记制度和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落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烟花爆竹: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准入门槛,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确保生产企业实现“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生产。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力度。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行为专项治理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加大对销售含国家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以遏制营运车辆事故高发态势为重点,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驾驶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评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等级。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提高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能。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道路建设的交通安全审计。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

建筑施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一责”制度。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遏制建筑事故上升趋势。

消防:扎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社区网格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加快推进公共消防基础、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不断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提升消防工作水平。

水上交通:加强水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港口保安设施建设。以陆水河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内河海事与搜救一体化建设。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落实乡镇对农民自用船只的安全监管责任。

农业机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农业机械安全投入。结合购机补贴、农民培训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大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管理办法,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查处无牌行驶作业、无证驾驶操作、酒后驾驶、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探索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和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特种设备:加强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者代表制度,严格依法依规登记、检验、使用、治理隐患和应急处置,逐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其他:实施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和烟草等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系统、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推广安装使用桥式起重机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对已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水电站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

(三)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高技术装备保障能力。

加强科技兴安。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的支持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和先进管理经验,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以科技引导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

完善技术支撑体系。配合省安监部门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综合示范基地。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鼓励和支持先进适用安全技术推广,对推广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扶持。加强对推广的新技术装备的生产监测和市场监测,保障其安全防范性能。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特别是加强高水平、高素质安全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积极加大安全管理人才培养力度。

(四)改善作业环境,有效防治职业危害。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在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场所设立监控装置。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等企业,开展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主要急性职业性中毒隐患防治,对产生职业危害的设施、设备及作业场所进行治理。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许可,督促企业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特殊工种准入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和制止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到2020年,新(扩、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到100%以上,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8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85%以上,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以上,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以上,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

(五)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和各有关部门的专业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体系,形成依法治安、齐抓共管的合力。完善现场执法,强化计划执法,推进委托执法,注重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间执法信息实时衔接与沟通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公告公示制度,推行安全许可和执法政务公开。建立执法效果跟踪反馈和评估机制,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在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基础上,加大企业属地监管力度。

建立专业化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立健全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监管执法、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着力推进乡镇(办)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有效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建设,全部纳入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鼓励安监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到2020年,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复训及持证上岗率达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

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监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装备水平。

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我市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监测、指挥调度和信息系统;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建立安全监管执法系统,推进现场检查与网络监控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从传统的粗放型、经验型监管方式,向主要依靠先进技术装备的科学监管方式转变。

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高危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坚持安全发展下的产业发展。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执行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制度。建立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按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定期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逐步淘汰。支持有效消除重大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职业危害严重、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及延续。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综合监管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专家排查隐患、以安全评价机构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重大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摘牌销号,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预警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建立基于企业风险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将基础性、事务性工作交由中介组织负责,实现社会化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优化政府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对企业安全技术管理的指导与服务。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建立应急管理机构间、救援队伍间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消防、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完善应急平台建设。继续完善矿山、道路交通、水上、船舶、危险化学品等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企业聚集区开展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

进一步做好布局合理、调配便捷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资源共享、统一调度的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制度。推进政府、大型骨干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的设立。完善对专项应急物资储备企业的贴息优惠政策。

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到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

(七)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安全素质。

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推动全民安全教育体系的建立。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将安全生产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强舆论引导。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法律、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引导规范安全行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参与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保障(发展)型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活动和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进一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积极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氛围。

加强安全培训。将安全常识培训纳入中小学课程、将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干部培训,重点提升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职工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后续教育,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和监管。严格教考分离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实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工程,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先招生后招工。深入开展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电视培训活动,推进公益性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大力推进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的安全社区建设。积极参与“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活动。

  四、重点工程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持续推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专业、企业达标。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力争达到一级标准。到2020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批发经营企业达到二级,规模以上重点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实施运输、建筑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在达标的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建设和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到2020年,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为100%。分批解决乡镇(办)安全监管基本设备设施。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省、市、县、企业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

(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以赤壁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纽带,以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以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为支撑,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大型企业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采用国内外成熟、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全面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全市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演练。

(四)安全科技工程。

针对安全生产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加快重大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非煤矿山推广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高精度及高可靠性工业雷管、采空区监测监控、高陡边坡安全监测、井下冲击地压监测监控、地下矿山信息管理、三等以上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测系统等技术;在化工行业推广阻隔防爆、高危工艺自动化控制、烟花爆竹安全药物应用和机械化生产等技术;加强对新型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应用;推动中型以上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

(五)重大隐患治理工程。

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交通运输、消防等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督办治理和跟踪监督。实施非煤矿山尾矿库、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害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落后技术装备。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改造。定期对尾矿库的安全程度进行检查评定,加大对危库、险库和病库的治理。实施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搬迁。开展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事故隐患综合整治。

(六)职业危害治理示范工程。

开展三级职业危害评价与检测检验、职业危害监控工作。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和中毒隐患防范治理。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建立职业危害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掌握全市职业危害分布和动态。突出重点,加强对化工、医药、冶金、建筑、机械、矿山、建材、纺织、轻工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并在各重点行业推行职业健康示范车间(工段)创建,以点带面,推广职业健康技术。

(七)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实施公路安全整治工程,重点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隧道及桥梁,并延伸至农村公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加大对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的排查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实施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实施大型公共安全设施老旧电梯改造工程。

(八)安全文化建设。

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加强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火灾逃生、油电气“三防”等安全知识公益性教育。到2020年,建设1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将安全社区(包括安全乡镇、安全园区、安全校园)建设与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区治安、公共卫生等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全员参与机制、社区应急联动机制和社区安全保障体系。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五、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必须进一步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推进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

结合《安全生产法》,推进企业安全准入、从业人员安全资格、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许可、安全投入、事故调查处理、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法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适用范围、执法重点、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追究,探索和建立监管执法考核办法。

(二)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国资等部门的专业监管职责及工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职责。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事故查处备案制度、查处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及处理结案公告制度,推行企业负责人责任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通过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落实企业安全投入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

建立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

加大政府安全投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增加财政的引导性投入,重点保障安全监管执法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拓宽和畅通社会参与和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公开监督。

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注重监督效果,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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