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1、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和开发区(工业园)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执行情况,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依照国务院和省、咸宁市、本市政府规定的权限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承担全市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省和咸宁市在赤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依法对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审批、验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指导全市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全市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中央、省、咸宁市在赤和本市工业商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参与审查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经营、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的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10、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社会中介组织的安全评价服务等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12、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国土等部门。
13、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15、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
1、办公室(政策科技法规股)
2、安全监督管理一股
3、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应急救援股)
4、安全监督管理三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5、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6、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
7、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253.98万元和253.9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4.57万元和144.57万元,分别下降37%和37%。主要是2016年补发了职工工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98万元,占96%;其他收入12万元,占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3万元,占74%;项目支出66.75万元,占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241.98万元和241.9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28万元和52.28万元,分别下降18%和18%。主要是2016年补发了职工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1.98万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28万元,减少18%。主要是2016年补发了职工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98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53.9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3.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减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23元,其中:人员经费16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3万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5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目前借用公车办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08万元,下降47%。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0个、来宾8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2万元,增加2%。主要是2017年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工作增加,省、市安监局来我市检查增多。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1.9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6%。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组织对整体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1.98万元。上述整体支出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360.53万元,执行数为253.98万元,完成预算的71%。主要产出和效果: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了我单位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7.19万元,为预算的50 %,比2016年减少24.8万元,减少77.5%,主要原因是2017年费用在项目经费中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1.98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1.3万元,邮电费0.62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由于日常安全生产执法需要,借用公车办执法用车一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一、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支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乡镇安监站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