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台账(2024)
发布时间:2024-07-18【打印文章】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赤壁市烟花爆竹经销中心 | 企业 | 91421281695134530K | 汤俊杰 | (赤)应急罚{2024}A--09号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经市委巡视组问题反馈,赤壁市烟花爆竹经销中心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我局执法人员上门调取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2024年4月1日上午9时40分,该公司仓库内进入一辆小型面包车,从2号仓库内搬运鞭炮上车并运走。通过调查,该车辆是零售经营者所有,赤壁市烟花爆竹经销中心未向零售经营者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三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向零售经营者或者零售经营场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的。 | 罚款 | 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2024. | 赤壁市应急管理局 | 11421281MB198008X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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