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A级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治理的工作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3-03-29【打印文章】
市旅专委成员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
为切实加强A级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治理,加大景区周边“乱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乱象的整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乱象的巡查整治力度,同时要举一反三,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职责,到岗到人、抓细抓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提醒如下:
1、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监管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单位职能职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排查,摸排整治A级旅游景区周边违规乱象;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分析研判具体管理措施;牵头组织开展督办落实工作,督促有关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2、赤壁镇、茶庵岭镇、陆水湖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法规政策和文明倡导宣传普及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旅游氛围;要落实专人或组织力量对属地A级旅游景区周边进行巡查,并会同公安、城管、自规等部门对违规乱象进行排查整治。赵李桥镇、官塘驿镇、黄盖湖镇、余家桥乡等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要求,做好属地“野景点”、“打卡点”的环境治理和安全稳定管控工作。
3、市文旅局要加强A级旅游景区管理,督导景区规范收费项目并进行公示,同时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和拓展促销活动,推动景区回暖向好;提醒和引导游客前往正规景点游玩,不去“野景点”,不轻信网络虚假宣传,提高游客安全警惕意识,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4、各A级旅游景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安全文明宣传工作,规范景区经营行为;同时要提高自身警惕,安排专人开展周边环境排查,发现违规乱象并快报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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