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17年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相关工作的安排要求,强化旅游企业火灾防控措施,保障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市旅游委决定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属地监管作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做到组织发动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行政执法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等“五个到位”,坚决遏制旅游行业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保持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平稳。
二、组织机构
市旅游委成立2017年全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欧阳萍同志任组长,姜琴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委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督导等工作。
三、防控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防控范围
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二)整治重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建立用火用电用气实施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餐饮场所定期清理烟道油污。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防火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定期组织防火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6.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依法持证上岗,落实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完善档案管理。
四、工作步骤
旅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20日)
市旅游委召开工作例会,对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全市2017年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各旅游企业单位要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层层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严密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
全市各旅游企业组织对本单位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采取有效手段,严防死守,确保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市旅游委成立检查组,对全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综合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提升旅游行业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