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共18项)
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共18项)
序号 | 处罚事项 | 从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处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措 施 |
1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2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行 为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
3 | 对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等行为的行政处 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行政 回访 | |
5 | 对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
6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回访 |
7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 案编号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回访 |
罚的。 | ||||
8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回访 |
9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 自审制度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罚的。 | ||||
10 | 对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 营单位未按规定到住所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11 | 对所经营的艺术品未标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回访 |
罚的。 | ||||
12 | 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13 |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回访 |
罚的。 | ||||
14 | 领队委托他人代为提供领队服务的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15 | 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罚的。 | ||||
16 | 导游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等行为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17 | 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等行为的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罚的。 | ||||
18 | 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的 | (一)主动减轻违法行为 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 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行 政告诫、行政回访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