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共15项)
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共15项)
序号 | 处罚事项 | 首违免罚的情形 | 首违免罚的依据 | 配套监管 措施 |
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 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 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 者备案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5 | 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 条第一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6 | 娱乐场所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 条第二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7 | 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条第三款 | ||||
8 | 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 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9 | 旅行社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备案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10 |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11 | 旅行社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 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12 | 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 证明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 七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13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 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14 | 导游未按期报告信息变更情况、未申请变更导游证信息的、更换导游 身份标识的、未按规定参加培训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15 | 广播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 |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第四款 | 说服教育、行政告诫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