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扶持对象
1、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经营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2、每年省就业专项资金将每年拨付2000万元,用于扶持全省37个贫困县,鼓励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3、扶持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5年1月扶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申报审核。采取由农户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办)负责初审提出意见,各县(市、区)人社、扶贫、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核。
5、社会公示。对审核的扶持对象,名地要在规定的场所和期限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扶持对象,各县(市、区)人社、扶贫、旅游等部门根据公示确定的扶持对象提出拨付方案报送财政部门拨付扶持资金。
7、验收拨款。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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